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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摇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买了经济适用房后还能拿货币分房款?如果影响我就不买了。

151****8651 | 2012-09-04 15:28:40

已有2个回答

  • 151****9763

    貌似是可以的哦,。不受什么影响的

    查看全文↓ 2012-09-04 15:38:43
  • 146****9900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带福利性质的微利商品房,国家对其成本和建设单位利润进行控制,在土地上免收出让金。按杭州市享受实物分房面积认定办法的规定,购买商品房不计入已享受的实物分房面积,因此,购买经济适用房不会影响今后货币分房款的发放。
    恰恰相反,国家推行货币分房政策,发放货币分房款,目的就是要让中低收入家庭去购买经济适用房,以此来解决这些家庭的住房问题。
    正因如此,货币分房的标准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制定出来的。

    查看全文↓ 2012-09-04 15: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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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产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如果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不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仅可分得经适房回购或者转让后,按产权比例分割的价款。也就是说,如果只以老人一人名义申请登记购买经适房,老人去世后,其子女不能享受房屋的居住权利,只能将房屋出售折现后,继承现金遗产。 在申请流程上,申请家庭成员如果是在提出申请之后,发布审核登录公告之前死亡的,住房保障机构应当根据人员减少的情况,重新审核这户家庭是否符合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发布审核登录公告之后,签订选房确认书之前死亡的,这户家庭仍保留购房资格。但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照减少人员后的供应标准,确定供应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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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只要是直系亲属之间就可以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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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按照这个规定,如果你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再次购买商品房的,原经济适用房将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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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明确说明,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产权证书上应该标记为经济适用住房。如果不满五年就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进行回购,而回购的价格按照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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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先看你是否是西安户口,如果是西安户口还能想想别的办法,如果不是西安户口的话,就没办法了,我的电话,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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