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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了,房主说她爱人不愿意卖房,但是房产证是就只有他的名字,这种情况房主是不是应该跟我去过户呢?

135****1942 | 2012-11-05 10:04:44

已有3个回答

  • 152****7793

    首先,要了解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这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没有必然的联系。其次,若是共有财产,则一方出售房屋必须得到共有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效的合同。第三,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若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自己有独立处分权,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查看全文↓ 2012-11-05 10:15:47
  • 145****7216

    如果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估计你只能要求退钱和赔偿了!

    查看全文↓ 2012-11-05 10:06:19
  • 141****8044

    如果是婚前财产,房主有独立的处分权,你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房主的爱人是这套房子的共有人,共有人在处分财产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所以你与房主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得取得他爱人的追认后,合同才能生效。  如果他爱人不同意卖房,那么你不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要求他返还你的购房定金以及利息,并且赔偿你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2-11-05 10: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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