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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地产如何转让才是合理的?

154****0429 | 2012-11-30 14:29:57

已有3个回答

  • 147****2027

    要共有人共同处理来着

    查看全文↓ 2012-11-30 14:30:26
  • 155****6140

    要共有人共同处理来着

    查看全文↓ 2012-11-30 14:30:26
  • 132****7379

    共有房地产,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对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但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额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全部房地产均为抵押财产,抵押物变卖时,其他共有人员负连带责任,在以变卖款偿还债务后,其他共有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

    查看全文↓ 2012-11-30 14: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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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不是房地产转让呢。

    全部2个回答>
  •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房地产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五)地籍图(原件二份); (六)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首先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房产局的抵押,已备案的解除备案,然后才可以转让!

    全部5个回答>
  • 价钱都不一样啊,您找个会计吧,

    全部11个回答>
  • 活跃和发展本市房地产市场,必须以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运作为前提。对于房地产转让交易的收费标准,上海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其依法拥有的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有几种方式:(一)买卖;(二)交换;(三)赠与;(四)以房地产抵债;(五)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 房地产转让方式中交易手续费如下: 1、一般标准内销商品房首次交易手续费按交易双方各支付房价的0.08%;外销商品房、标准内销商品房首次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支付房价的0.5%。 2、存量房地产交易以及以房地产抵债的,由受让方(或债权人)支付房价的0.5%。 3、房地产交换,由交换中支付差额的一方按差额的0.5%缴纳。 房地产转让中,为了体现对国有企业改革及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支持,凡经企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或者因企业兼并、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不收交易手续费。另外,凡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房地产赠与的,不收交易手续费。 如发现转让当事人申报的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交易手续费应当按照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格计收。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收费时必须使用由上海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专用收据。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除按规定收取交易手续费外,不得再向房地产转让各方以“咨询费”、“服务费”等各种名目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