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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期房要注意什么?怎样才能规避购房风险?

156****7520 | 2013-01-23 1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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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7449

    商品房预售已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由于购买期房往往能享受相对较低的价格以及更大的选择范围,不少置业者都会选择购买期房。业内人士提醒广大置业者,购买期房两步规避纠纷:一看房企资质,二审购房合同。

    查看全文↓ 2013-01-23 17:20:55
  • 146****7322

    预售合同非常重要,一份责任清晰、数据明确的合同,能帮助置业者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检查购房合同,应着重看这样几点:1、主体双方要细致、明确,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要尽可能的具体。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2、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一般预售面积和**终的实际测量面积有出入是很正常的,但是合同中必须规定误差多少,超过误差范围如何赔付,这个购房者需明确。3、合同中应该还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总价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4、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赔偿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如果无意外情况而延期交房,房企应承担怎样的责任。5、物业管理条款以及一旦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目前市面上的购房合同大都是住建委发布的统一范本,基本不会有大的漏洞或者说故意设置的消费陷阱。但在细节上,购房者仍然需要仔细审核,在购房前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西安市面上又有哪些比较靠谱的期房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推荐几个。

    查看全文↓ 2013-01-23 17:20:38
  • 136****5493

    多方了解企业资质1、关于企业资质,购房者不应盲目相信企业的宣传材料或者官方主页上的信息,不必把一些官方数据、荣誉太当回事,而应多方获取信息,全方位的了解企业实力和口碑。2、一般而言,旗下项目数量多、地段好,就说明企业有一定的实力。如果项目中有城市地标性建筑,那更能说明问题。3、购房者可以多从其他渠道探听房企信息。比如二手房中介,他们对一定区域内各房企的各个楼盘有比较全面、详实的信息;比如已经入住的业主,他们对某个小区的居住体验、物业服务、建筑质量**有发言权;比如相关的网络论坛、贴吧,这些地方往往容易集中现实生活里无处投诉的牢骚和抱怨,是了解口碑的好去处。这样,就可以相对真实的还原一个房企的实力和信誉,对他的产品形成大致印象。4、购房者应该重点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查看全文↓ 2013-01-23 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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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验明“五证两书”  五证是开发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重要凭证,只有五证齐全才能放心交易,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审查五证。那么,什么是开发商的五证呢?  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一般购房者无须记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拿不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  此外,交房时还要注意开发商是否提供“两书”,即《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2、实地核实楼盘,谨防虚假宣传  购房者千万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好到楼盘实地看看,除了价格、面积、户型、周边环境和小区配套设施及售后服务外,对房屋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绿化、保安、保洁等都要详细咨询,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开发商的承诺。  3、慎交购房定金,提防“霸王条款”  购房者在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之前,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者交一些购房定金,在这里大家要知道,购房定金不是必须要交的,所以要慎交购房定金。另外,在交定金、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认购协议里的内容,特别要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还要注意在签认购协议、交付定金前,要问清该房产有无抵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凡是您认为合同条款含义模糊、有失公平,或者认为条款不完善的,都应该坚持要求开发商对有关内容细化、改进,防止开发商签订“霸王合同”。  4、预防“面积缩水”,面积以实测为准  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房屋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为准。房产实际面积和合同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面积误差超出3%的,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约定退款及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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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合同前须谨慎审核购房人资质。目前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先签购房合同,然后再去网签系统中提交购房资格审核信息以及网签。所以若一旦购房者资质审核无法通过,就会出现违约的情况。有部分购房者可能对政策并不了解,并且存有一定的侥幸心理,一旦审核未通过,交易无法进行,就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对于买卖双方这都是一种损失。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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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房买卖纠纷1、售房广告纠纷商品房在预售阶段尚未建成,购房者只能通过售房广告了解房屋及小区环境的状况,但大多数购房者到了**后会发现售房广告或宣传资料与实际存在较大出入,比如:在售房广告中提到的小区里的河流、小区里的花园湖、绿化等。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如果已经搬进去了,这些事实改变不了,业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少物业费缴纳比例。风险预防:作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正本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就必须确定广告宣传的具体词语、具体内容,就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清楚,避免出现纠纷时无法维权。2、精装房屋质量纠纷目前诉讼**多的纠纷之一就是精装房屋质量纠纷。即:业主买到的是精装修房屋,可以拎包入住。但是,当业主拎包入住的时候,发现这个房屋的质量存在明显问题。风险预防: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好精装修产品的品牌和型号,约定的越细越好,对于样板间的展示,通过照片、录像等形式将样板间的设施及装修固定下来,如有纠纷可作为证据使用。二、二手房买卖纠纷除了一手房纠纷之外,实践中另一个房屋纠纷出现较多的领域就是二手房买卖,下面小编就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纠纷及其风险预防做简单的汇总介绍,便于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预防风险,避免纠纷与损失。1、房价上涨毁约纠纷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房价较为稳定,因买方准备**,卖方处理房屋剩余贷款之际或买卖双方在中介处订立了《房屋买卖协议》后,房管局打印协议并过户时,一方因房价上涨拒绝履行产权过户、交接房款、交付房屋等后续合同义务。风险预防:购房者可以增加定金的数额,一旦卖方违约,其需要支付双倍定金,这无形之中增加了卖方的违约成本,所以这样可以尽量避免卖家因房价上涨而毁约的风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超过20%的部分,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另外,购房者要尽量将合同条款约定的详尽细致,防止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2、隐瞒房屋真实信息导致的纠纷有一些卖家为了促成交易,往往会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等,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风险预防:购房者在购房前可以向物业、邻居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在合同里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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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定金问题:购期房一般要交付定金,对于定金的交付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如开发商提出“无理”要求,你可依法拒之,或在事后诉之法院,由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让法院帮你把多付的钱要回来。《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20%”。由这一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第一,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只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第二,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第三,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付定金,因为交付定金合同才会生效。2、不可抗力问题:《民法通则》第107条明确规定:“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有二条:一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二是“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实际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来看,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少,因“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多。如果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或有其他卖方不能控制的事件等可能存在,购房人可以考虑放弃3、面积纠纷问题:期房**大的特征是在预售合同订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中能体现在图纸上。这样,使得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和竣工后现场实测的建筑面积常有误差。而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又往往是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为防止花冤枉钱,购房人应在合同中这样明确:“误差率为?0.5%时,房屋单价不另行结算;误差率低于为?0.5%时,合同继续履行,按每建筑平方米据实结算,误差率超过?0.5%时,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追究法律责任“。4、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问题:开发商在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一个常用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其实,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的原因很可能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出让金、进度有误等,一旦属于这些情况,购房人就要提高警惕,一方面了解能否解决,一方面考虑是否要放弃购买该房产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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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期房时要注意什么?1.查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以及本项目的有关“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外,购买人还要详细查验欲买房是否与许可证中批准的具体项目幢号、层次一致。2.要认真填写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买卖合同应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合同应尽可能详细、准确,明确房产的结构、建筑面积、价格、交房确切日期、税费负担和违约责任等。同时,双方对一些未能在合同中体现出来的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并附在正式合同后,其附件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所购买房屋的平面图、房屋的装修标准及公共配套设施、购买停车位所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正式合同文本中未列明的其他事项。3.购买“期房”**好利用公积金抵押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按揭贷款将部分风险转移到银行方面,购房者的风险小些,但如果购房者资金充裕,而开发商信誉好、资金雄厚,不妨选择一次性付款。4.购买“期房”要准确房屋的位置。购买者要认真弄清所购的具体位置,以及所处的周围环境和中长期建设规划,不要被广告所迷惑,避免房屋建成交房时,才与开发商交涉,甚至发生纠纷。5.如果购买的“期房”未能如期交付,购房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早报记者郭华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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