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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收房的?!

152****8593 | 2013-04-27 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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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7111

    1、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购房者就可以拒绝收房。例如,双方约定收房时要完成精装修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是毛坯房,购房者当然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称单位与责任。
    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购房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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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首先,交楼必须是发展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承担起向业主交楼的责任并认真履行交楼的各项义务,不得逃避责任,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交楼。如果不是由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商来行使交楼责任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其次,业主要求发展商出具建委统一印制的“广州市商品住宅业主收楼表”,表内对地板或地面、墙面、门窗、防盗门及呼叫设施、厨房设备、厕所、沐浴、浴缸、供水、排水设施、供电照明设施、有线电视、电讯设施等逐项列出,业主验收满意,签名后方表示已交楼,如业主对某项验收不满意,可拒签,发展商必须重新维修至符合标准为止。除此之外,业主要发展商出示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或分阶段验收合格证,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发展商不能出示或出具这方面资料,业主可以拒绝收楼。业主拒绝收楼后,发展商要尽快将不合标准的项目办好,由此耽误的时间由发展商承担责任。超过双方约定交楼期证的,业主可投诉发展商延期交楼,并追讨延期交楼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来收楼或拒绝收楼期间,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 对于很多新房主来说收房是一件大事,毛坯房收房是个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关系以后生活的质量问题。所以收房是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前一定要先进验房,如果验房不合格就要拒绝签收房屋。那么业主们如果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们一起来了解下。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142条做了如下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们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2、对于们的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无法顺利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一旦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当然,也可以选择起诉们)。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导致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对于这一点,开发商是比较头疼的。一旦业主起诉,他们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但是为此要请律师,要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拒绝收房,业主承担的只是有限的风险,而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业主。而**严重的集体拒绝收房,将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如果被媒体盯上了,企业的形象就完了,这可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经营就可能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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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当初有签协议说明交楼时间过迟有赔偿责任的可以索赔,如果没有签什么协议只是口头上说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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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注意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  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 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 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6、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7、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8、 投资买房尽快收房  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投资,迟延收房会造成其收租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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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收房的时候,如果遇到以下的这几种情况是可以拒绝收房的,所以要先进行判断,之后再在收房的协议书上签字,不要还没有见到房屋,本身就着急收房。1、没有取得三证一书一表,开发商也无法提供三证一书一表的原件。2、已经超出预期的交房时间,经过再三催告之后,仍然无故延迟交房。3、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与合同规定的配套环境不符。4、实际交付的面积比原来合同所规定的面积误差超过3%。5、房屋本身的质量太差,并且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居住。以上的这几个问题,在收房的时候遇到是可以拒绝收房的,除此之外如果说在售房的时候发现开发商不具备有售房的资格,无法提供销售商品房的合同,也可以要求退房,因为没有销售合同的话,所购买的房产也就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