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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国五条细则是什么啊?听说出台后二手房买卖方都急了,对我们买房有很大影响吗?

153****2689 | 2013-09-27 09:19:56

已有4个回答

  • 154****4283

    4月18日晚间约18时30分,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发布《西安出台细则严格落实国五条细则》,进一步细化国务院发布的“国五条”。西安版”新“国五条”细则共5项13条,内容包括:二手房交易中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税;以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3年内不得在西安购房;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将被停业等。

    查看全文↓ 2013-09-27 09:25:18
  • 134****8768

    三月的第一天,“国五条细则”出台,这个春天的楼市将会如何?记者昨日探访西安部分售楼部发现,新政威力还暂时没有波及一手房市场,不少售楼部人气有增无减,部分楼盘好户型房子所剩无几。
    不过,业内人士坦言,新政对二手房市场有一定冲击,成交量会萎缩,在交易成本上升的前提下,不少二手房买家无疑会转移到一手市场中,从而增加一手市场的需求,也就是说一手楼外围区域的成交量会增加,给开放商资金回笼一个机会。

    查看全文↓ 2013-09-27 09:23:49
  • 141****1378

    新“国五条”细则,规定征收20%的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
    要是你买二手房,就得比原来多承受20%的税,所以只要你买房,对你的影响就会很大,尤其二手房。

    查看全文↓ 2013-09-27 09:22:15
  • 153****5612

    一、切实落实稳定房价工作责任
    (一)稳定和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承担起稳定房价的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住房用地供应未达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未完成,房价控制目标未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市政府将约谈、问责其负责人。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三)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和完善购房人资格审查工作,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暂停网上签约;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企业与其解除购房合同,且3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住房信贷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五)严格执行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要积极研究房屋原值核实办法。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六)认真落实住房用地计划。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公布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均衡、合理的推进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完成供应计划。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房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纳入出让合同。
    (七)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八)认真落实建设任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尽快落实项目用地和资金,尽早开工建设。继续稳步实施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九)加强建设和分配管理。强化规划统筹管理,严把规划设计、施工质量、建筑材料和竣工验收关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完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机制和分配机制,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确保公平分配。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十)加强商品房项目预售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引导,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完善和严格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大力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商品房销售和房屋登记管理联网。
    (十一)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物价、工商、统计、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房管、物价和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中介企业和经纪人员违规发布信息、价格欺诈等行为。
    (十三)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发布商品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8日

    查看全文↓ 2013-09-27 0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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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4月18日,西安新“国五条”细则正式落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指出,西安将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以稳定住房价格。 通知原文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稳定我市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稳定房价工作责任 (一)稳定和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承担起稳定房价的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执行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住房用地供应未达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未完成,房价控制目标未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市政府将约谈、问责其负责人。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三)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和完善购房人资格审查工作,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暂停网上签约;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企业与其解除购房合同,且3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房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住房信贷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五)严格执行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要积极研究房屋原值核实办法。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六)认真落实住房用地计划。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公布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均衡、合理的推进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完成供应计划。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房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纳入出让合同。 (七)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八)认真落实建设任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尽快落实项目用地和资金,尽早开工建设。继续稳步实施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九)加强建设和分配管理。强化规划统筹管理,严把规划设计、施工质量、建筑材料和竣工验收关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完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机制和分配机制,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确保公平分配。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十)加强商品房项目预售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引导,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完善和严格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大力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商品房销售和房屋登记管理联网。 (十一)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物价、工商、统计、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房管、物价和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中介企业和经纪人员违规发布信息、价格欺诈等行为。 (十三)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发布商品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8日

  • 宋延庆:“新国五条”中提出要扩大供应,这给市场带来比较好的预期。过去多年来不但存在供需失衡问题,还存在土地供给不足的情况,如果在这方面有所突破,未来市场形势可能会好转。

    全部2个回答>
  • 按照目前政策,在天朝的一手房,短期内是不会降的,只会涨,具体涨多少那就不好说啦。。。很简单的道理,目前的政策违背了基本的市场准则。加大供应才能有效降低房价,而目前的政策只会减少市场上存量房的供应,真正的投资客完全有实力去等待政策的放松,放弃手头二手房短期入市的考虑,市场供应少了,自然就会减少与一手房的竞争,甚至供不应求,从而推高房价。真正有效的政策,应该是逼出二手房的供应,比如持有多套房的人收重税,或者按照人均面积阶梯式的提高税收,那样才会出现二手房的大量供应,加剧一二手房的竞争,从而降低市场价格。后面的内容被和谐了,发表不了,具体为什么不逼出二手房,LZ自己去考虑把

  • 石家庄市政府发布的公告指出:“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大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房价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除了对石市2013年房价涨幅目标有所设定外,公告中并未涉及各界广泛关注的国五条实施的细则。

  • 如果是刚需就现在买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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