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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契税缴纳标准?

133****6296 | 2014-01-19 17:08:48

已有7个回答

  • 136****9937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您可以去北京二手房网查询,地址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1-22 12:16:42
  • 158****56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但目前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实际是突破了《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将征税范围扩大到了居民非营业住房,税率也都是各自制定。报道说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授权,但本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条规定,国务院根本没有权利授权。

    查看全文↓ 2014-01-21 17:28:54
  • 132****7544

    商品房买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P1-P7页及合同签订日期所在页(房屋拍卖的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建筑物分户实测平面图(审原件留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房款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6、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二手房买卖

    1、房产登记机关的业务受理单;

    2、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拍卖的须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3、卖方性质为单位的,须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正式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原房屋所有权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6、上手契税完税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8、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认定相关证明

    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按照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按照该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政策申报缴纳契税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税纳申报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包括军官证、护照)等家庭成员及关系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2、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审原件留复印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内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留审原件)。丧偶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3、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申报表。由征收机关受理后统一交市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4、非本辖区(以县、区级为单位)居民购房,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住房证明(留审原件)。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3%征收契税。

    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同时购买两套普通住房,由纳税人申报确定其中一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先后购买两套普通住房,其所购首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

    房屋契税征收点

    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二楼(西大街116号)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香米园93号)

    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市场(含光路255号怡和大厦一层)

    西安市契税征稽中心

    剩下的不知道了

    查看全文↓ 2014-01-21 14:18:55
  • 144****9115

    答: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收取;
    个人购买90到144平方米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5%收取;(含90平)
    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购买家庭内二套(商住,商铺不算)及以上普通住房的按3%收取;(含144平)

    查看全文↓ 2014-01-21 10:18:42
  • 144****3972

    建筑面积缴纳%7E

    查看全文↓ 2014-01-20 17:31:17
  • 157****1967

    要询问当地的税务机关

    查看全文↓ 2014-01-20 17:06:26
  • 154****6255

    90平方以下1%90-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土地性质为商业用途的全按3%收

    查看全文↓ 2014-01-19 17: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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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锡版物业管理条例——《无锡市物业管理办法》,于2005年12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12月26日正式予以颁布。该政策出台,旨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 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和其他物业,推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是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负责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数量少的,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可以由业主自主决定。 第六条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的权利、义务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的职责,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物业管理区域具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 (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50%以上; (二)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数量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 建设单位未及时报告的,经20%以上(含20%)的业主联名提议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要求后,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业主推荐产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组成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组成,筹备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15人。筹备组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第九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通过直接提名或者采取10%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等方式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十条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讨论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等内容,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筹备费用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物业所在地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必要时也可以采取集体讨论与书面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时,业主数量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应当持有其所代表业主的书面委托意见。到会业主代表所拥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要占建筑物总面积的过半数且人数要占总人数的过半数。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时,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并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返回意见的业主所拥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有部分要占建筑物总面积的过半数且人数要占总人数的过半数。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召集主持。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将会议主要议题、方式、时间等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地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居民委员会可以派人列席会议。 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列席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应当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等重大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由5人以上15人以下单数组成,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自愿为业主服务,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有犯罪行为的; (五)辞职获准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七)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辞职,必须提前2个月向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提出书面辞呈。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补选,但缺额人数达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或者被补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书面公告。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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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购房者而言,有时候买房时会被各种各样的税费弄得云里雾里。一个不小心还会被中介忽悠,造成无谓的费用。购房时,税费的种类很多,这里重点讲讲其中一项交易税:契税。让我们看看无锡契税缴纳标准是怎么样的。 契税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根据无锡市地税局网站所显示的契税税率表,我们可以得知无锡契税的相关情况。 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纳税人: 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 3% 备注: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发生在2010年10月1 日之前的契约,按原规定执行。 可以看到,契税尽管有国家给定的3%的标准,但是这只是一个**高标准。在地方具体执行的时候,往往会因为购房种类的不同,有所变化。所以,购房时,一定要明确自己是属于何种标准,避免无谓的损失。

  • 土地契税的收缴单位是地方财政局,一般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开设有缴纳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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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⑴ 暂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 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⑵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 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售房;⑶ 暂定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