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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抵税,国家土地证

136****7462 | 2014-02-08 09:33:26

已有7个回答

  • 131****4106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您可以去北京二手房网查询,地址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2-11 09:17:58
  • 132****3276

    要等到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的日期满5年的才行

    查看全文↓ 2014-02-10 19:47:22
  • 134****1399

    姓名:ludongdong

    E-MAIL地址:

    留言日期:2007年3 月30日

    主题:公积金抵税

    留言内容:我买房子是在工商银行贷的款,请问能不能享受公积金抵税,如何办理?

    留言回复:您好!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和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不计入职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能够用于抵减个人所得税,这与职工在哪家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关。至于如何办理抵税,请咨询贵单位财务部门及单位纳税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您可以在这里询问:

    查看全文↓ 2014-02-10 09:47:26
  • 148****6333

    首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你必须己经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个人的公积金正常汇缴满半年;
    其次,在上述条件满足的条件,你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去原先贷款的银行查询贷款余额,然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去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手续,接着去原贷款银行归还贷款,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你去的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手续.
    你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问一下具体的情况。
    延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可以使每月的公积金还款额下降,您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冲还公积金贷款后,就能剩余一部分用来冲还商业性贷款。举例来说,如果您家庭的公积金缴存额每月有1000 元,打算申请1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和10万元的商业性贷款,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您打算都申请10年的还款期限。根据计算,您的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1023.42 元,商业性贷款月还款额为1075.87 元,冲抵1000 元公积金月缴存额后,您每月要负担的还款额为1099.29 元。但如果您延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情况如何呢?下表可以说明问题。

    您可以发现,公积金贷款的借款期限越长,月还款额就越少,每月冲抵后剩余的金额就越多。这样,您就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保持商业性贷款借款期限不变,减少每月的还款负担。比如,选择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为20年,您每月的还款负担就可以降为717.46 元。二是保持月还款负担不变,则可以缩短商业性贷款的还款期限,节省利息支出。比如,7年期商业性贷款的月还款额为1428 元,您将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延长至20年,就可以在不增加还款负担的情况下,提前还清商业性贷款。计算结果表明,7年期商业性贷款的利息支出要比10年期的少9152.42 元。

    尽管20年期公积金贷款应还利息比10年期的多,但您不用化20年时间还清公积金贷款,等还清商业性贷款后,您可以根据当时自己的公积金缴存额,再申请缩短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甚至可以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这样就能真正做到用足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4-02-10 09:43:59
  • 132****6079

    正常情况下即使不能当月打出凭证给单位财务部门,可以由在事后提供凭证办理申请退税。具体的操作需与贵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因为,单位代扣缴个税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作为代为缴税的单位,应当说准确地计算应税工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与职工一起想办法解决而不是简单地拒绝办理。而且,一般单位缴税都是按季度缴的,这应该也是你原单位可以滞后两个月抵扣的原因。
    楼主明白了不?

    查看全文↓ 2014-02-09 09:33:19
  • 151****5325

    没有缴纳过公积金,是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

    查看全文↓ 2014-02-08 22:08:28
  • 144****2399

    按实际办理房产证的时间算,按去年算,还有3年多。你说的公积金的年限和这个房子满5年,没看出有什么关系

    查看全文↓ 2014-02-08 09:41:35

相关问题

  • 房产抵押要求:我行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温馨提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哦:① 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② 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以下(含)的房产作为抵押物;③ 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 ;④ 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⑤ 抵押物为商品住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加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加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⑥ 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具体您的房产是否符合条件,请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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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解释: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根据宅基地的使用状态,宅基地可以被收回,其一是宅基地空闲的,也就是你申请下来之后两年以上没有利用;其二是坍塌或拆除两年以上没有继续使用的情况。2、非农业户口居民( 含华侨) 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解释:农村宅基地的取得跟农业户口有直接的关系,现在很多人从农业户口转为了城镇户口,那么你其实已经丧失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房屋是私有财产,受到保护。房屋和土地又是不可分离的,所以可以继续使用。但是房屋一旦拆除,土地使用权就可以收回,除非有其他事项获得重建房屋的批准。3、宅基地占用超标的情况(1)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超占的,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也就是说超占的,以后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的部分会被收回。4、违法建房的情况虽然是违法建房,但是你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并且符合村庄规划,是可以依法补办手续,正常确权的。但是如果两项都不符合,你的房子是可以被拆除,收回宅基地的。以上是现有政策,我们再看看未来政策。前段时间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对宅基地有偿退出以及违章建房有了新的规定,虽然还未实施,但代表了未来的一定方向。1、宅基地有偿退出国家鼓励进城居住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腾退出的宅基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与宅基地使用权人协商回购,主要用于满足本集体内部的宅基地再分配,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利用。解释:在农村中有许多的空闲宅基地是已经进城落户人的,他们基本已经不会农村,这些人的宅基地可以由村集体回购,注意用词是“回购”也就意味着出宅基地的人也能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同时又能用于满足本集体内部再分配。2、违建房屋对于符合规划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新的规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置。也就是说你已经在宅基地上建了房子,虽然没有被批准,也不符合“一户一宅”但是符合村集体规划,这种情况房子就不用拆,把房子交给村集体处置,“处置”这两个字的意识可能是协商回购,或者转让给新申请宅基地的农户。也就是虽然你的宅基地上交了,但是应该会给你一定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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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是否具备办理房产的条件,办理房产证后可以过户,建议慎重审查,必要时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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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可以抵押、如何抵押,国家尚无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国土〈籍〉字2号)《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集体土地上土地房屋的抵押,应局限于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至于农村村民的住房因其宅基地不得抵押而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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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的,只是一般办理时间较长。政府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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