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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发票连当时人的身份证都拿不到,如何房产证???

147****4419 | 2014-02-13 20:10:59

已有12个回答

  • 148****1080

    查验还是的去房产局,我曾经跟几个客户去过房产局验证。其他个人和机构都承担不了这个责任。你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其实验证没有必要,一般二手房交易过户前卖方拿不到一分钱,定金也是中介保管,如果证件有问题,房产局那里就过不了户,交易就进行不下去了。
    一般卖方想过户前就拿定金**的,那大多都有问题。

    查看全文↓ 2014-02-16 20:03:37
  • 146****0172

    需要办理准迁证.带上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然后再凭准迁证,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除非是产权证或是国家统一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其他一切均不可入户.二代身份证需带户口页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2-16 19:32:27
  • 137****4242

    先让派出所开个证明去房管所更改下用户信息 再找派出所从新办理张新身份证 要是不改以后买卖房屋也是问题

    查看全文↓ 2014-02-16 15:29:05
  • 155****4116

    这种情况我遇到过,深圳这边的解决办法很简单,如果你想自己一直住着,那么,就不用改,如果你想卖掉了,这需让中介按房产证上的身份证名字,号码写合同,这个无碍,**后过户的时候你要本人到国土局注销,顺便带上你的新身份证原件!

    查看全文↓ 2014-02-16 14:17:22
  • 154****8580

    现在应该拿新的身份证去办理房产证。多交一个买卖公证费。

    查看全文↓ 2014-02-16 10:01:48
  • 146****0360

    协议离婚应当有离婚证,离婚证上有男方的身份证号码。现在你需要一个确权之诉,然后拿生效的判决书去办理登记。

    查看全文↓ 2014-02-16 09:52:00
  • 152****7711

    去户口所在公安局办理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2-15 21:10:27
  • 142****8572

    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的,你要问问你们当地派出所的。

    查看全文↓ 2014-02-15 09:12:56
  • 132****7012

    天丫!丢了那么多重要的东西啊!!先全部挂失然后去补办第2代身份证啊!丢了那么多东西....

    查看全文↓ 2014-02-14 17:01:26
  • 142****0576

    这样的情况倒是没遇到过,一般有一代身份证变更二代身份证,号码变了,这个无碍,你如果连名字都变了,、建议你去国土局详细问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2-14 10:03:03
  • 142****5959

    首先核实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是否和产权证登记的一致(如果产权是多人的话**好多个核实),然后还登录到当地的国土局官方网站,根据产权证号以及产权人身份证查询房屋是否有其他抵押类内的问题。
    (如果该城市国土局或房管局没有开通这样的功能,就要到场去查或者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查看全文↓ 2014-02-14 09:35:16
  • 155****9808

    找香港的律师做一份鉴定就可以了,不用很麻烦的

    查看全文↓ 2014-02-13 20:35:16

相关问题

  •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管局制作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就可以携带所需证件,到位于省城府西街的房地大厦二楼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手续了。  买方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不是本地户口需要提供一年的纳税证明。卖方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始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当房管局受理了过户申请后,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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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那么连钥匙都拿不到,因为无法交工,拿不到房产证肯定是别的原因。所以,首先要去房管局落实到底因为什么拿不到房产证。如果是开发商与各部门资金方面的问题只能耐心等待;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那么直接找职能部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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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三年拿不到房产证,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退房并赔偿损失。《**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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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你注销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这两个身份正式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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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维修基金您要是没有缴纳的话,您是没有理由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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