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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性质

143****5237 | 2014-02-19 18:16:05

已有7个回答

  • 133****3306

    一般是层层申请批准,办乡镇企业用地,有的办的是养殖地啊,就要看关系了办国有的也可以要的钱就更多,那得县以上的土地局批

    查看全文↓ 2014-02-22 09:08:21
  • 154****6043

    是的。土地承包人无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我估计你承包的是集体土地,你可以通过与镇(乡)政府商量,然后由他们批准你在承包的土地上搭建修车间并办理各类简单的规划审批手续。
    但这个房产你是没有产权的。而且承包期满后,房产要无偿还给镇(乡)。

    查看全文↓ 2014-02-21 17:48:01
  • 142****0633

    变更土地性质需要注意权限、原则、程序三方面的问题。
    1、权限问题: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必须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一般规委会主要成员为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因此当地一把手必须对此事不反对才有可能
    2、原则问题:当地规划局、国土部门分管部门、分管副局长、一把手应该支持并同意(主要是规划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变更费用的核定和是否有相应的土地利用指标核定),因此土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同时原则上挂牌、拍卖用地不能变更(除非上述核心政府管理层认为有相当合理的理由)
    3、程序问题:首先土地方向规划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规划审批—国土部门征询意见—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核—国土部门费用核定—规划同意变更,与国土部门签订变更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报批。

    查看全文↓ 2014-02-21 16:35:16
  • 131****1934

    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旅游业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代用地、公共建筑用地、文/休/娱用地、机关/宣传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教育用地、医卫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其他交通用地。
    谢谢采纳!

    查看全文↓ 2014-02-21 15:07:25
  • 158****4096

    按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用地共分10大类、46中类和73小类。10大类及其代号分别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共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水域和其他用地(E)。其中居住用地包括纯住宅用地及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菜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还包括道路用地即小区内的道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用地又可细分为:行政办公用地(C1)商业金融用地(C2)文化娱乐用地(C3)体育用地(C4)医疗卫生用地(C5)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文物古迹用地(C7)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8)。
    土地相关概念: (1)毛地:毛地主要指城市中需要拆迁而尚未拆迁的土地。 (2)生地:生地是指可能为房地产开发与经常活动所利用,但尚未开发的农地和荒地。 (3)飞地:又称插花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处于他人土地范围内。 (4)炒地皮:对到手土地使用权的转售。以法定**低投入进行开发为前提。涉外房地产经营中外合资、合作及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在我中国占有、使用或经营房地产。晒地皮一般是指:土地投机商对某地段土地预期地价呈上涨定势的评估无疑的前提下,买下地皮(即土的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到地价到达预期价位才出售牟利,以获得囤集土地的高利润的行为。后者为短期倒卖。 (5)挖顶:通常指承租房屋的住户在搬家退租时,将不易拆除的装修及不便带走的家具等作价的抵级新的承租房使用。 (6)绝卖:指房屋典期届满后,由于某种原因的出现以致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一般指典当期满不赎,逾期10或30年的成绝卖。对有绝卖条件的典当关系,双方同意回赎的,允许回赎。

    查看全文↓ 2014-02-21 09:38:42
  • 135****8282

    你好,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商住两用是65年,酒店式公寓的是50年,商业性的是40年。

    查看全文↓ 2014-02-20 19:10:42
  • 157****4017

    可以这么说,应该你购买的是商业性住宅,商业性住宅是可以用来办公和注册的.住房公积金只针对住宅性住房,不对商业性住宅!

    查看全文↓ 2014-02-19 19:39:15

相关问题

  • 1、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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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土局说以后基本就不用综合性质的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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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就以北京市为例,首先我们可以登录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首页的功能区域我们可以看到“土地交易信息查询”的功能选项点击进入,我们可以看到北京市自09年以来的所有土地交易的成交信息我们点击进入其中一条土地交易信息可以看到如下:三个地块分别对应着三种不同的用地性质,而“01-15-01”地块对应的就是R2二类居住住宅用地,也就是说三个地块中,只有这个地块可以作为居住住宅用地,产权年限相应的也应该是70年。(注: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土地信息只能查询到2009年,如果是想要查询2009年之前的信息就需要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去有关部门亲自核实了,其他城市也应以当地政府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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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明材料: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2、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1、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变更地籍调查表原件(限宗地界址发生变化的提供);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转让成交确认书复印件(限招标、拍卖、挂牌转让土地变更登记提供);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原件、出让红线图原件、土地出让金缴付凭据复印件(限出让合同变更或划拨转出让的土地变更登记提供);5、土地转让合同原件、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复印件、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提供)。四、规划建设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等复印件(限在建工程整体转让的提供)。五、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区别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拆迁还房协议、继承公证书、房改房售(购)房合同等复印件;六、企业改制的相关文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准文件、项目投资估价报告书、土地转让审批文件、土地使用者名称变更材料、土地座落变更证明材料等(根据不同情况区别提供)。七、完税凭证或缓、免税材料、《土地登记纳税鉴定信息交换表》(单套房屋交易不需要提供)。八、特殊情况经审查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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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机关指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指法人证书;企业单位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指居民身份证。 3、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5、属单位房产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预审意见(原件)。 6、属划拨土地房屋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补签出让合同(原件)和出让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7、属房改房交易的提交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表(复印件)。 8、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9、变更后的契证(复印件)。 10、个人(企业)转让房地产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及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原件)。 11、地名如有变动时,提供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号码证(复印件)。 12、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1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说明: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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