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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房屋所有权人”跟“财产共有人”有何分别

133****3207 | 2014-03-02 18:46:58

已有4个回答

  • 144****9559

    应该没有多少区别。。。都是共有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3-05 10:53:02
  • 137****9127

    如果证上只写着财产共同人没有别的注明,一般共同人是指你的妻子(新婚姻法定)。如果证上还注明共有人名称,共有人占50%或者25%份额等等,还有共有证号******等的话,这间房子就是你与你的妻子或兄弟或与你有特别关系的人共有了。
    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房产变更时必需双方同意,共同处理.

    查看全文↓ 2014-03-04 17:53:19
  • 158****3599

    应该没有多少区别。。。都是共有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3-03 09:27:24
  • 134****9097

    没有问题的,以后卖的话你也是必须得到场的!

    查看全文↓ 2014-03-02 19:16:07

相关问题

  • 如果房子就你一个人名字肯定是你的,如果加上你父亲的名字,未来就有她的和她女儿的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共有权人应该与所有权人具有与其产权份额相应的责权利。 房屋共有权人或所有权人,任何一方都有提出拍卖房屋的权利,但都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才能付诸实施。

    全部8个回答>
  •  (一)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取得法律直接保护。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  《房屋共有权证》为房屋权属证书的一种,《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具体规定的共有权证书的申请程序及效力。即共有人可以通过申请取得共有权证,以昭示于天下,保护自己的权益。从法律角度,共有人一旦取得《房屋共有权证》,即取得了该房产的物权。  (二)其他共有人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所以共有财产的夫妻一方作为抵押人因违反《婚姻法》而侵犯另一方的权利,另一方共有人可以依据《婚姻法》向抵押人提起侵权赔偿之诉。综上所述,有关法律规定的需经共有人同意,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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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证就是 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土地使用证,是国土部门审批的,上国土部门咨询一下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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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一样,换不换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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