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买房以后出卖人承诺多少日内办理房产证合理?

154****0247 | 2014-03-10 10:59:46

已有8个回答

  • 145****0434

    现在一般约定九十天的比较常见.
    下面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而且,该解释第十九条还规定了达到一定期限不能办证的,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的.540日都快二年了,时间实在太长了,不合理.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4-03-13 12:16:13
  • 134****3339

    双方协商的!

    查看全文↓ 2014-03-12 09:50:46
  • 138****3138

    对啊 半年之内才会下来产证

    查看全文↓ 2014-03-12 09:23:38
  • 155****4030

    现在一般约定九十天的比较常见.下面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而且,该解释第十九条还规定了达到一定期限不能**的,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的.540日都快二年了,时间实在太长了,不合理.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4-03-11 21:33:33
  • 154****2384

    双方协商的!

    查看全文↓ 2014-03-11 20:49:01
  • 134****9678

    这个可能比较麻烦,你**好是带上相关的材料找个当地的律师

    查看全文↓ 2014-03-10 20:57:17
  • 138****9701

    假如像你预料的买房的人少了,那房价确实会降,但是你这个以后是多后呢,50年还是100年呢?现在中国正处于城市化改造中,达到欧美水平大致也要50到100年,到那个时候,你都老了,买房干嘛?降已不降已经不重要了。

    查看全文↓ 2014-03-10 18:11:28
  • 134****8250

    不会的,**少**近好多年之内不会。
    买的人少,说不准是为了等待时机,一有机会,就买,更会张了。
    以后几十年的事谁说的准。

    查看全文↓ 2014-03-10 11:24:28

相关问题

  • 开发商在合同中强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的备案时间,定为360日.

  •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接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中特别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形式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补充: 不好意思 题目理解错了。你这个是房屋登记1年。法条的意思是超过1年还未办理,不是说1年后不能解除合同。超过1年后 应该按照普通诉讼失效计算,也就是超过1年后的2年内,你可以以开发商逾期不履行登记义务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追问: 您的意思是在期满1年内不能解除合同 是么 回答: “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就是合同约定办理房产登记的时间1年内不能因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而解除合同。必须满一年后。

    全部30个回答>
  • 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出卖人为吸引买受人,在预售时都会对绿化率、配套设施等作出承诺,但许多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往往不能兑现允诺。一般认为,这些违约并不导致生命财产遭受危险,也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因此不能认定为根本性违约,不应行使解除权,买受人可以就此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全部2个回答>
  • 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2、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应当及时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3、在交接时出示有关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并不得以任何非合同约定的条件阻碍交房。

  • 滞纳金都是按天计算的,不用担心的。没写的话问题也不是很大的。看你那个下家是不是爱扯皮的人的了也就是看人品。另参考国家关于滞纳金的法律法规滞纳金的标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当事人无约定的,应当参照**高人民法院为了统一各地法院的做法,经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发布司法解释。对于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上午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计算标准,合同当事人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可以按照日万分之二计算。(现在算的话是1.4)**高不应当超过万分之五。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