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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权的问题

158****3867 | 2014-03-15 13:19:52

已有8个回答

  • 151****1691

    首先你要确定是不是在你18周岁以前加的名字,
    一,如果是在18周岁以前加的名字,现在结婚再买房子首套
    二,如果是18岁以后加的名字,18岁以后又买了一套,基本上是买不了第三套的(除非经过大的公司帮你包装下,费用不低的)
    三,买房子不是唯一一套,需要缴纳3%的契税,这是买房子人必须缴纳的税.
    继承的房子再卖的话,是需要缴纳20%的税的

    查看全文↓ 2014-03-18 09:36:40
  • 142****1006

    1、“乙方是否有权力将房子的所有权遗传给自己的亲孙子?”:无权,因为:
    (1)此房是甲乙在婚后所购,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乙方的名字,但因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2)虽然购此房的出资是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但也仅是出资可以认定为各自的婚前财产,房子的所有权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财产价值相当、双方都不再主张婚前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
    (3)既然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就无权单独处分。

    2、“甲方的儿女对该房子有没有继承权?”:有继承权。在甲去世后,房子的一半成为甲的遗产,由乙和甲的子女、甲的父母(如果甲去世时在的话)共同继承。

    3、“如果打官司的话,甲方儿女有没有可能赢”:能羸,甲的儿女可以起诉主张分割父亲的遗产。

    4、关于乙的遗嘱:不是遗传只是遗嘱。乙的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1)乙可以处分的房产份额是:自己所有的1/2+她从甲那里继承的份额。
    (2)乙的遗嘱中说将这部分房产给其孙子的内容有效。但说将房子的其他部分也给其孙子的内容无效。

    查看全文↓ 2014-03-17 15:35:27
  • 148****9688

    拆迁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计算。

    查看全文↓ 2014-03-17 12:20:55
  • 134****1747

    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有些单位自筹资金建的房子,也是小产权。

    查看全文↓ 2014-03-17 09:31:21
  • 154****2697

    有房本体现的可以按标准补偿,没体现的,能得到部分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3-16 22:33:30
  • 132****2705

    一般是低于两米的位置比计算在房本面积的,他补偿也是按房本走的

    查看全文↓ 2014-03-16 13:08:10
  • 138****0192

    按产证面积

    查看全文↓ 2014-03-16 09:53:30
  • 136****9385

    没有关系的。
    1、你的母亲仅凭一个房产证是不能单方将房产出售的,尤其是房地局不会给办理过户的,除非你本人同意并且到场才能办理;
    2、你可以到房地局申请房产证挂失,重新补办房产证。

    至于汇款单以及前是由谁的帐户转入等等根本没有影响,放心吧,你还有疑惑的话也可以去房地局问问。

    查看全文↓ 2014-03-15 13:54:28

相关问题

  • 其实房屋 产权的大小,平时我们知道 的是有误区的不知道楼主你说的哪种情况不管是哪种,你打电话咨询当地当区的房屋管理局咨询就可以 了,他们会给你详细说明改怎么样办理的房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成俗的说法,对“大产权”和“小产权”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解释。第一种解释: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这种解释对购房人分清买的什么房没有太大关系。第二种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第三种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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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不可以,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他丈母娘只是添了钱,还了就行了,但做为长辈做出这样的事情还是有失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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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结论:房子是你自己的,想卖就带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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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继承的。所以,即使您父亲是城市户口,仍然有权利继承你祖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若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首先要持祖母的死亡证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时出售的对象也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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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房产证有没过五年,是否家庭唯一住房,如果过了五年也是家庭唯一住房的话卖方就没有任何税费了。买方:契税、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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