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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份买了一套房子,钱全给清。除了房产和土地使用产权证都在我手上,卖家说我没给钱怎么办?

158****5595 | 2014-03-20 12:05:33

已有2个回答

  • 139****1650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摘自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物权法草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这意味着,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次取得并非永远使用,它是有年限的。据央视一项调查显示,被调查人当中有40%的人并不清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底有多久;85%以上的人并不清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其实,我们购买房屋只是拥有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而房屋下面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这就是目前很难解决的一对矛盾。

    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房子怎么办?北京市人大代表、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提出了两种办法:一是如果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且连地上的建筑物也收回的话,由国家按有关规定补偿;二是如果不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房子还可以继续使用,但得续交土地使用费。

    物权法草案仅仅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时,要办理注销登记,收回产权证书,但是对于附着于地面的建筑物、附着物却没有规定其权利的归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指出这些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物权法草案中提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可以续期,但是有不少人存在这样的疑虑:房子现在的土地出让金是由开发商来交,那么期满后,出让金是由开发商来交还是业主自己出,也许开发商到时都找不到了。如果由业主自己出,得出多少?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陈苏则的观点是,现在明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多少为时尚早,毕竟70年以后的房屋、土地等相关物价目前无法预知。
    物权法草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物权法草案时,贺一诚委员提出,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现在一般是70年,有房产的人都比较敏感,70年以后房产怎么办?如果有的人忘了申请续期怎么办?如果高层大厦有一部分人申请了,有一部分人没有申请,怎么办?出让人有责任在届满一年前通知有关使用权人,让其申请续期。

    查看全文↓ 2014-03-21 12:53:28
  • 158****7589

    有法律效力,一旦公证处公证后,房子将属于你们婚前共同财产。如果你们真的相爱也无所谓啊。

    查看全文↓ 2014-03-20 12: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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