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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怎么办

137****6402 | 2019-05-19 08:45:15

已有4个回答

  • 137****4549

    即便是农村建房,也该有土地使用证的。。
    如果当地一直没有为农村土地办理过使用证,那无妨等一段时间,国家目前正进行土地确权工作,不久会办理的。。
    如果是非法占用建造的房屋,估计会面临相关处置

    查看全文↓ 2019-05-19 08:45:32
  • 154****7474

    按照办理土地证的程序,使应当由你朋友先办好,然后过户给你。现在越过一个步骤,已经无法补救,只好不办土地证手续,实际影响并不大。
    因为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是房产证。只要有房产证,房屋产权的功能都能够正常行使,如买卖抵押都受法律保护,拆迁征用可以得到同等补偿。
    当然,如果是违法取得土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而你不属于这种情况。

    查看全文↓ 2019-05-19 08:45:28
  • 148****3829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也是合法的,**好即时补办。 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是没有办法领到房产证的。因为办理房产证时房产管理部门是需要查验包括土地使用在内的所有建设项目手续是否合法。

    查看全文↓ 2019-05-19 08:45:25
  • 148****8846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卖吗?



    你好,应该没有什麽问题!



    1、一些地方是房地合一,只有《房地产权证》!



    2、一些地方虽然房地分开,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土地使用权证》没有真正覆盖所有房产。很多房产没有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你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咨询。



    2漳州的房改房现在第一次出售要怎么计算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



    房改房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转让,且受让方(购买方)为自然人的,按合肥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关于合肥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缴纳房改房土地出让金。



    应缴出让金= 所在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出让金标准×房屋垂直分摊土地面积× 出让年期修正系数


    1、房屋垂直分摊面积 = 房屋的建筑面积 / 房屋总层数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面积为准 房屋总层数:以房屋产权证记载层数为准



    2、发证的土地面积。房屋所在宗地已通过建设用地复核验收的,按符合验收确定的土地面积登记发证。如房屋所在宗地未通过建设用地复核验收的,按原土地使用证记载面积登记发证或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无建设主体地块复核验收后再登记发证。变更登记的土地面积发生变化的,土地出让金不作调整。



    3、土地出让金标准。房改房上市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按附表的规定缴纳。如土地出让年限不到66年(含66年)的应乘以年期修正系数后确定。



    4、土地出让年期确定。凡198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房屋,出让年期从房屋竣工之日起算;1980年1月1日以前竣工的房屋,土地出让年期从1980年1月1日起算。土地出让年期不超过70年。按宗地为单位计算。 在宏观调控已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还应对土地出让金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整顿,这次应是我国宏观调控的应有之义。

    查看全文↓ 2019-05-19 08:45:20

相关问题

  •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有两种情况说明:第一种情况:商品房:属于国有土地,没有土地证,可以在房产证下来后到土地资源局自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我国贯彻的是“房地一致”的原则,你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房产证,可以向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办理土地权利证书。第二种情况:农村的房:属于集体土地,不能自己办理,有一个集体的大土地证。根据《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土地证的流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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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也是合法的,**好即时补办。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是没有办法领到房产证的。因为办理房产证时房产管理部门是需要查验包括土地使用在内的所有建设项目手续是否合法。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两个不同的主管部门办理,前者是房管部门,后者是土管部门。如果你的房子是商品房,可在房产公司领取土地分割证,然后去土管部门办理。如果你的房子是自建房,可以凭宅基地审批手续去土管部门办理。具体如何办理,你只要去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土管窗口(没有此机构的话就去土管局地籍科)咨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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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商品房,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了,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房地产产权证就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证了。需提供资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4.契证。(复印件1份)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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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61条……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就是说,不能办理房产证。这是法律规定的,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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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为了能够充分保证“农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国法律针对宅基地的转让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性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住房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可以转让的,而“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法律是允许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只是禁止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即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即一户一宅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房屋同时转让,并履行相关的登记和审批手续,而且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不可私下买卖,非法交易。 《宅基地取得、行使、转让的特殊性》  1.取得方式上的局限性。农民取得宅基地的方式主要是以合法审批建房原始取得,另有继承或受赠房屋、购买房屋、土地改革分配房屋等途径。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审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具有村民资格;二是履行规定程序,村民向本村委会申请同意,经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批;三是符合土地规划;四是以户为单位,根据人数确定面积;五是分配的标准和面积,不得超出当地省政府的规定。  2.行使时的排他性和规范性。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人行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因此具有排他性;同时应依法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违法扩大面积,也不能以出卖、赠与、入股经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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