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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该怎么做?

132****4861 | 2014-03-25 15:10:02

已有9个回答

  • 145****1763

    可以办,等用的时候去补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4-03-28 10:42:52
  • 148****8841

    拿着法院判决书先到 档案馆调取产权证号 再到报社挂失 再到房产局补办房产证.补下后直接到房产局拿着判决书直接过户 不需要原房主

    查看全文↓ 2014-03-28 10:22:00
  • 148****0750

    呵呵,不要怕,遗失了就去房管局补办个,先去登报声明遗失,等一个月后带上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房管局,补个(要本人去的),费用就工本费。
    遗失的房产证会被人拿去什么都做不了,就是贷款和过户都要本人去的,而且要摄像的,呵呵........

    查看全文↓ 2014-03-28 10:07:09
  • 141****4015

    不要补办的,现在在搞大拆迁,没房产证一样的拆。

    查看全文↓ 2014-03-27 09:49:17
  • 152****8287

    区房管局挂失补办,没有任何惊险。

    查看全文↓ 2014-03-26 17:18:29
  • 158****4694

    双方协商,不行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4-03-26 16:34:28
  • 138****5073

    房管局答复,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发票,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发票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查看全文↓ 2014-03-26 15:52:13
  • 136****8772

    丢失了没什么的,原件不丢失就成,原件如丢失后,请马上去补办

    查看全文↓ 2014-03-26 10:45:17
  • 132****6815

    复印件丢失没关系,到开发商那边再要一份

    查看全文↓ 2014-03-25 15:22:17

相关问题

  •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肯定需要房产证明。如果房产证遗失可以到当地建设局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因为你们如果有正规办理房产证,房产管理部门肯定有相关记录。宜早不宜迟。

    全部4个回答>
  • 所有产权人到场带好身份证去交易中心先挂失在补办,一般在45天左右就好了

    全部9个回答>
  • 按买卖的形式到国土局办理,要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交契税

    全部3个回答>
  • 想办法找一些证据,证明这是你的房产。一、购房发票,或通过银行汇款的凭证,或是交税的税票。如上述证据没有,可以通过银行查询,一般银行会保存10-15年这方面的凭证。税务局也是有存根的。二、有无物业处?你一直交物业费,水电费的凭据。电话、电视费等也可以找出来,三、当地居委会证明,如果你的户口也在房产处,就更好办了。居委会,和公安局都可以证明一下。四、哪怕是10年来的通信记录,能证明的也可以,反正有房产和身份证相关一起的,能找就找,毕竟房管局遗失档案,也是有过失的。五、请律师或懂房产知识的人,为你写一份情况说明,申请补办房产证,之后如房管局受理,会调整一些时间,会在当地有影响的报纸公告一下,无人主张异议,应该可以办好。六:另外,房管局遗失档案,还有国土局,规划局、测绘所,都应该会有相应的档案。附:房管局答复,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发票,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发票一般来讲不用担心。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全部10个回答>
  •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以办理房产证遗失补证。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