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日照楼市 >日照楼市 >详情

什么是日照间距?

142****8799 | 2014-03-27 10:18:10

已有6个回答

  • 133****5170

    交通
    交通是买房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四通八达、进出方便、有停车位,物业才算物尽其用。生活在人多车多的北京,买房的时候自然应该先把几个预选楼盘的交通状况拿来比较一下,具体如下:道路设施道路通过能力、设计的运行速度、实际运行速度及运行安全状况。
    公共交通包括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的线路数,与市内各主要区域及上班所在地联系的广泛程度,公共交通工具运行起止时间、运行速度、票价,从房子所在地到公共交通点的距离,使用出租车的方便程度。
    交通便利度包括经常经过的路段内路网通畅程度,是否经常堵车,到达市内主要地点是否便利等。交通管制包括行车路线、方向、时间、速度限制及车辆种类限制。此外,还要考虑有无固定停车场地,如没有,随时停车能否有保证也不能不考虑在内。
    环境
    一个小区的环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周边的地理环境(地段)和社区内的环境,下面我们就从这两个角度来看看。地段是所有购房者在购房时都很关注的,选择市区还是郊区要根据个人的需要而定。查看小区内部环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小区规模、布局、绿化、楼距、路况、车库、安全度等。
    布局
    在居住区规划中,应使住宅布局合理,为保证每房都能获得规定的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要求条形住宅长轴外墙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即为日照间距,北京地区采用1.6-1.7H(H为前排住宅檐口和后排住宅底层窗台的高度差)。塔式住宅采用大于或等于1H的日照间距标准。如果住宅的日照间距不够,北面住宅的底层就不能获得有效日照。
    绿化
    绿化做得好坏要用绿地率来衡量,绿地率指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点和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值得注意的是,“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绿地不包括阳台和屋顶的绿化,有些开发商会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由于居住区绿地在遮阳、防风防尘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有关规范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应不低于30%,北京近郊居住区绿地率在35%以上为宜。
    楼距
    两栋楼之间的距离**好超过24米为宜,而窗户也不能面对面地整齐排列,否则家中的一举一动在对面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私密性太差。一般情况下,人与人之间距离24米内能辨别对方,12米内能看清对方容貌。为避免视线干扰,多层住宅居室与居室之间的距离以不小于24米为宜,高层住宅的侧向间距宜大于20米。此外,若设计考虑不周,塔式住宅侧面窗与正面窗往往形成“通视”现象,选择住宅时应予以注意。
    察看小区外部大环境,包括交通道路及车站设置,菜场及商业网点设施,**、医疗机构、体育场所,噪音及污染等。
    配套设施
    包括市政配套、生活配套两个方面。市政配套是指水、暖、气等。活动基础设施应包括:
    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等;
    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场;
    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集贸市场、药店及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金融邮电设施:银行、邮局等;
    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房管机构等。
    验证开发商资质
    开发商的“五证”是**重要的证明材料,它们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其中**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与《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我们在查验以上证明文件时,尽可能要求开发商提供文件的原件,并要检查用地单位、建设单位以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售楼单位一致。
    对于开发商资信的考察,目前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关于“乡产权”的。现在部分郊区县仍有一部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一些村委会就在这种性质的土地上开发项目,再拿出来当商品房卖,这种项目的产权根本就无从谈起。
    目前要查验销售许可证的方法有向国土房管局咨询,再则可能通过“北京房地产”网进行网络查讯,只要输入正确的销售许可证的号码,就能得知房管局对这个证件的许可、销售范围以及销售的方式等等

    查看全文↓ 2014-03-30 10:44:47
  • 154****0312

    温馨提示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小间隔距离。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1.单幢建筑物纵向长度过长的情况。
    2.条式与点式建筑物混合遮蔽的场合。
    3. 小区中存在着超高建筑物。
    在建筑小区建筑总平面日照计算中,不能用多个单体建筑物的日照等时线简单线性叠加。

    查看全文↓ 2014-03-30 10:06:24
  • 145****2600

    间距至少是前面楼高的1.5倍。

    查看全文↓ 2014-03-29 10:26:11
  • 154****4072

    日照间距,就是前后两栋建筑之间,根据日照时间要求所确定的距离。日照间距的计算,一般以冬至这一天正午正南方向房屋底层窗台以上墙面,能被太阳照到的高度为依据。 答案补充
    住宅建筑的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 L1=i×H L1=日照间距 i=日照间距系数 H=建筑的遮阴计算高度 L-建筑间距L1-日照间距H-建筑的计算高度(北侧建筑室内地坪至南侧建筑屋面影响日照的北檐口的高度)L2-遮挡建筑阳点至该建筑阳面外墙的距离(计算高度点至南侧建筑北外墙的垂直距离)

    查看全文↓ 2014-03-27 21:14:34
  • 135****9848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小间隔距离。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式中:h—太阳高度角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表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表5.0.2-2方位 0度%7E 15度 15度%7E30度 30度%7E45度 45度%7E60度 >60度折减值 1.00L 0.90L 0.80L 0.90L 0.95L注: 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查看全文↓ 2014-03-27 16:50:19
  • 153****3882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查看全文↓ 2014-03-27 10:39:33

相关问题

  •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 在建筑房屋学里建筑的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式中:h—太阳高度角;H—前幢房屋女儿墙顶面至地面高度;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根据现行设计规范,一般H1取值为0.9m,H1>0.9m时仍按照0.9m取值)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即日照系数=D/H-H1),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全部3个回答>
  • 楼间距规定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比如,北京市现在依据的地方法规主要是1994年经人民政府批准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该法规条文是以建筑间距系数和**小距离作为核定建筑间距是否合法的标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业主容易接受同一时期建设完成的居住区中的建筑间距,即使间距很小,也能得到业主的认可。而当有新建建筑出现并遮挡业主阳光时,业主往往难以接受,进而可能会发生纠纷。在这一点上,业主一定要经过仔细分析后,方可判断自己的采光权是否真的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侵犯。新建建筑和现状住宅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才可进行建设,否则就是违法建设。如果业主能够确定对方是违法建设,那么可向对方提出异议;如果新建工程是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建设的,即使是遮挡住宅的阳光,那也是合法遮挡,是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即使提出异议,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需要补充的是,在合法遮挡的情况下,依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现状居民因新建、扩建建筑而被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一般也就在几千块钱左右。这就是说,虽然是合法遮挡,但考虑到新建建筑对居民原有的日常生活居住条件产生较大影响,这种影响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损害,为了弥补对居民的损害,市有关部门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这种补偿的方式,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居民的采光权。如果您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符合上述第四章的规定,可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是同期建成的居住区,即使是因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也没有经济补偿问题。  房屋的通风采光权的规定  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权利。在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取得住宅产权或使用权的居民来说,采光权不像建筑面积那样,可通过简单的定量标准来确定。由于在住宅周围进行建设时,都会不同程度地遮挡住宅阳光。而我国地域广阔,南方与 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均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在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体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只能通过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方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不可能同时满足有关各方的全部权益,当出现矛盾时,为兼顾有关各方的权益,有关各方都会相应丧失一部分权益。因此,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权利。  另外,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可见,采光权虽没有专门的单项法规,但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您可以根据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提出相关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您可以:  1、查看您楼前的建筑是否手续合法齐全(规划、土地、开工许可)齐全的话可以向人大反映,要求补偿。不齐全的可能很小,假如不齐全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规划部门反映。  2、通过媒体提出自己的要求。  3、315投诉。  4、请律师咨询后向法院起诉。  5、民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全部3个回答>
  • 1,低层,多层正南北向条式民用建筑的日照间距=日照系数x(遮挡建筑这当电与被遮挡建筑设备地坪的相对高度-被遮挡建筑底层窗台高度,一般取0.9m)每个地方的日照系数都不一样,要查找各地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高层民用建筑间距用日照分析软件即可,比如说天正。其他情况需要查阅地方规条。

    全部4个回答>
  • 楼间距是衡量居住私密程度的基本指标。也是住房保证日照的一个考察参数,即以保证日照时间在每天1个小时以上为前提,另外关于楼间距的数字规定与楼的朝向有关,南北朝向其楼间距与阳面楼高的比例为1.5,南北偏东为1.3,东西朝向为1。我们国家目前有关采光的标准是:底层住户在"冬至"日要保证有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满窗光(二居室保证一间,三居室保证二间).

    全部5个回答>

买房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