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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 应由谁来承担维修责任

157****0262 | 2014-04-05 12:05:31

已有7个回答

  • 133****2872

    被骗了!住房维修基金就是房子的一部分,交过之后就是房子的一部分了。就像水电气暖一样。 怎么还会让你拿维修基金呢?

    查看全文↓ 2014-04-08 09:12:50
  • 142****1737

    可以有物业从维修基金申请

    查看全文↓ 2014-04-08 09:03:27
  • 149****5056

    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应该签了交接单了吧。那就代表,交房时,你已经认可了交房屋。交过房后,出现了质量问题。在保修范围内的,由物业免费维修。具体参考交房时给你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不在保修范围内的,物业提供有偿维修。

    查看全文↓ 2014-04-07 18:29:59
  • 138****4331

    因房主事先未履行告知义务,该责任应由原房主承担。建议:先书面通知原房主在一定期限内维修,否则用该笔资金维修,不足部分由原房主承担。

    查看全文↓ 2014-04-07 09:04:12
  • 132****5580

    这个问题有点长,不过回头可以给你分析下,但可以确定的是那个维修方法不靠谱!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烦恼

    查看全文↓ 2014-04-06 11:37:41
  • 131****4724

    你好,如果你在购房时缴纳过维修基金,可由物业公司用维修基金给你负责修缮。

    查看全文↓ 2014-04-05 18:13:07
  • 144****3569

    物业维修基金一般都已经由一手业主交付给发展商,至于你买二手楼,一手业主会否收回就看各业主。其实没有规定的,看房价而定吧,这个是可以协商的。

    查看全文↓ 2014-04-05 12:15:53

相关问题

  • 对于两手房的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问题并不知晓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质量问题能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 第二、《合同法》第52条第一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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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前房改房是不用缴纳维修基金的 现在房管局物业维修中心 重新制定了政策,跟正常的商品房一样,多层35元/平米 高层65元/平米 别墅45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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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问题并不知晓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质量问题能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 第二、《合同法》第52条第一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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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交房的话可以找开发商维修好,在入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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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购买二手房的市民,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好让出卖人对房屋出售时的质量状况作出书面说明,或者由房屋买卖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对房屋保修责任进行约定。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