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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买经济适用房?

131****8840 | 2014-04-09 18:24:58

已有6个回答

  • 153****2171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
    ①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②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③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4-11 10:00:29
  • 158****9475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健康发展,根据《沧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列入我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计划,面向社会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
    第三条: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经批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企业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责任单位。
    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由市物价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审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
    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经济适用住房预售条件及《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未满足《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和未经房管部门、物价部门批准价格的经济适用住房,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批准书》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日内持原件、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备案。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应当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中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布住房价格和价格批准文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严格执行河北省及我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以中小套型为主,严禁建设高标准住房。
    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部分,需补交政府减免的各种税费。补交比例为:单位集资建房按照超标部分房价的15%、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超标部分房价的10%由购房户交纳,差价款在购房户办理房产证时由产权市场处代收。

    查看全文↓ 2014-04-11 09:35:41
  • 151****6385

    前郑州市经适房申购条件修改草案已初步形成,虽然还没有正式实施,但是因为现在房管局对经济适用房的摇号已经停止,可能到08年中才会再次开放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工作,所以到时候肯定会按照下面的草案实施的! 收入门槛:申购者家庭收入比原来标准降低近一半。比如,郑州市经适房以前的收入门槛是上年**低工资的4倍,那么以后可能就是上年**低工资的2倍。以2007年为例,如果按照老办法购买经适房夫妻双方的年收入不能超过4.2万元,但如果按照新办法夫妻双方的年收入则变为不能超过2.1万元。 年龄门槛:单身的购买年龄将由原来的28周岁调至30周岁;户口入郑时间由原来的3年调至5年。 家庭审核:同时对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实行家庭成员全员审核、登记。 关于回购:5年时间内上市的经适房由**回购,并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郑州将尽快研究制定**回购制度。 调整背景:去年8月份,国家出台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国发24号文)的文件,经适房的购买人群由中低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倾斜

    查看全文↓ 2014-04-09 22:28:51
  • 148****0798

    申购经适房须同时满足五项条件:拆迁货币补偿款在15万元以下;取得拆迁补偿款尚未提现或购房的;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拆迁范围内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全市年平均收入标准以下;在拆迁范围以外无其他住房

    查看全文↓ 2014-04-09 20:53:20
  • 138****4672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查看全文↓ 2014-04-09 19:11:12
  • 156****0017

    经纪适用房 必须满5年 以后才能上市

    查看全文↓ 2014-04-09 18:45:38

相关问题

  • 只要你的家庭年收入低于六万元,户口在北京,可以申请购买。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二、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三、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全部6个回答>
  • 注意事项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位置购买经济适用房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已有工作或事业。户型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追求大面积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合同按新《合同法》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交房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这过程的许多问题较好都一一搞清楚为佳。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头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办法》还规定,此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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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需的材料: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办理手续: (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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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 ①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②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③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过户办理流程如下:承购人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满5年证明材料,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提出申请,补缴差价款,然后向房屋交易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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