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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房买卖-----高分

141****3159 | 2014-04-11 21:02:43

已有7个回答

  • 153****4974

    可以 青岛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市房产管理

    局、市土地管理局、市规划局联合发文,规定一些“两证”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有关资料不全的单

    位自管公房,可以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向职工出售。这是青岛

    市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维护广大职

    工利益而实施的又一重大改革方案。



    目前,青岛市公房出售已进入房改以来的**高峰,但由

    于历史原因,部分单位自管公房因不具备“两证”,或办证

    资料不全、甚至无任何资料,一直未能出售,从而挫伤了职

    工参与房改、购买公房的积极性。为此,上述部门经市政府

    批准,决定于近期对此类自管公房出售实施特殊政策。



    按照规定,凡经批准可预约出售的住房,在2000年2月2

    9日前向职工出售。在此时限内完成缴款等手续者,可执行1

    998年度公房出售政策;超过这一时限者,按购买时的公房出

    售政策执行。公房预约出售后,可为购房职工办理房屋所有

    权证和土地权属临时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4-14 18:55:29
  • 157****4710

    1、只要您已经取得个人所有权证就可以出售,因为您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包括买卖和租赁等!
    2、没有年限限制,只是不满5年的话,交的税费不太一样。不过现在北京的成交方式,一般是由买房来缴税,业主净得,所以只要您价格适合市场价,不用考虑年限的问题。
    3、营业税的界定是房本是否满5年!
    4、置换一般是在买房和卖方都彼此有需求,而且对方的房产和需求匹配的情况下才适合置换,否则现在一般是连环买卖,比如:A的房子卖给B,然后A又去买适合自己的房子!

    查看全文↓ 2014-04-14 10:04:16
  • 138****4187

    单位房经过转变后成为私人放就可以买卖了,当然,如果没有经过房改,那就不能哦

    查看全文↓ 2014-04-13 21:46:09
  • 134****5790

    以成本价购得的房屋,虽也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它不同于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的标注,而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房,则可以取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因此,以成本价和市场价购得的住房,在转让时亦有所不同。

    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再行转让时,出售方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殖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对于买受方来说,则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过户手续费、印花税、契税等。但应当注意,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二次交易时则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因为在第一次上市交易中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此时已完成了向个人私房的转化,而个人私房在交易时是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另外,对于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在自己主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其房屋也可作为商品房进行上市交易。

    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有房屋,由于已经取得了商品房屋所有权证,在性质上等同于私房,所以,在进行二次交易时,买卖双方只需按国家规定缴纳契税即可,不需再缴纳土地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4-04-13 10:49:04
  • 131****9563

    您说的不太清楚。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公房吧!(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趋势,但今后国家仍将兴建廉价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 这里所说的公房不包括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以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职工已购公有住房。
    然后还有,已购公房%7E使用权房%7E不可售公房%7E单位产权房(或系统产权房)
    (您得看看你的所在地公房管理的一些政策)下面是厦门的一些条例
    1.产权清晰的才能出售
    按照《厦门市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办法》规定,允许出售的非成套公房应是产权清楚的三层(含)以上、户门内无独用厨房或卫生间的公有住房。因此房屋出售前,产权单位应向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出售产权明晰的公有住房,可以有效防止将来产生权属纠纷,维护购房职工的合法权益。
    非成套公房出售的另外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保障住房的居住安全。办法要求产权单位应对即将出售的非成套公房进行一次安全检修,检修后须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书》是非成套公房出售登记报备的重要材料,只有居住条件安全的房屋才能出售给职工。对于超过使用年限或者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等,无法确保安全的住房不能出售。
    非成套公房出售前承租户还应作出具结保证,承诺维持房屋产(相)邻关系、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使用现状。这样即使房屋出售转让后,仍能维护邻里之间和睦的关系。
    2.购房可享15%以上折扣
    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办法,仍执行我市公有住房出售的相关政策。原来出售成套公房办法中关于住房面积控制标准、超标面积计价办法、房屋折旧率、房屋层次调节率、购房工龄补贴、售房报备手续及售房资金管理等规定,同样适用非成套公房出售,可以直接套用。
    与成套公房出售不同的是,新办法对出售的非成套公房予以相应折扣。对不具备独立厨房、独立卫生间的住房可分别给予15%的折扣;但折扣后的实际单价不得低于售房当年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的20%;房屋出售后,产权单位须按售房款总额的30%提取维修基金,专项用于该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3.有些非成套住房不能出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精神,本办法还对具有特殊情况的非成套公有住房作出了不可出售规定。如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部门管理的代管房、信托房、社会主义改造房,因涉及落实政策、产权办理等问题,尚不允许出售。房屋使用范围难以划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责任不能明确的,出售以后容易产生邻里纠纷。从维护购房业主权益的角度出发,这类房屋也列入不可出售范围。
    另外住房安全条件难以保障的,也不能出售,这包括了超过使用年限的房屋,砖木结构、简易搭盖住房和经鉴定属危险房屋三种类型。
    其他不可出售的非成套公房还包括:具有历史纪念意义或列入文物保护的;别墅、庭院式的;集体宿舍、单身公寓;法律、法规、规章或市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
    4.非成套公房出售的步骤
    (1).产权单位向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2).对拟出售的非成套公房进行一次安全检修,检修后须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安全鉴定。
    (3).承租户向产权单位提出购买申请,对维持房屋产(相)邻关系、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使用现状作出具结保证。
    (4).产权单位持加盖公章的《公有住房出售申报表》、房屋安全鉴定书、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复印件向市房改办办理登记报备手续。
    (5).市房改办根据产权单位提供的材料,出具《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
    (6).产权单位根据《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按核定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签定购房合同。
    希望你能成功!我的回答对您希望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4-12 14:04:33
  • 154****2397

    农民公寓的产权是集体所有,不可买卖的。所以你们达成的协议只是私人协议,不会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将来拆迁的时候补偿费不是发给你的,费用归村集体所有。经济适用房有年收入的限制,居委会报名,公示,抽签,排号而且不准买卖,不得转让,出租,5年以后好象可以买卖但是要缴纳补偿费,好象是当时的商品房差价

    查看全文↓ 2014-04-12 10:41:07
  • 134****2660

    得看您房产的性质,央产房即使有房本,也需要办理央产房上市手续。年限要求的只有经济适用房是要满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办理央产房上市,是需要补齐差价款得。

    查看全文↓ 2014-04-11 2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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