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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国家土地50年后会被国家收回吗?

148****1787 | 2014-04-19 13:25:57

已有6个回答

  • 153****9192

    到期可以续展的 只要你是合法买的,到时再交点税,可以继续使用

    查看全文↓ 2014-09-21 21:37:46
  • 135****8494

    到期可以续展的 只要你是合法买的,到时再交点税,可以继续使用

    查看全文↓ 2014-04-21 19:36:56
  • 157****5251

    不一定,看看国家是否需要,不需要用地,再交钱就行

    查看全文↓ 2014-04-21 13:40:49
  • 158****1435

    有个概念首先明确。50年后国家收回的是土地使用权,你的房子如果不能搬迁的话。那就只能拆除。否则要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
    还有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你的房产设计(安全)使用年限为50年。也就是说50年后你的房子危房。你选择拆除重建还是加固?整栋楼全体业主又是如何选择的?这些在买房的时候售楼小姐都没告诉你吧?

    查看全文↓ 2014-04-20 20:21:01
  • 134****0349

    这要看当地对这个法规执行度,实际上很多地方都没有执行。你要想办法把土地办成出让性质的!

    查看全文↓ 2014-04-20 17:11:25
  • 156****0054

    1990年出台的《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中国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限为70年并一直沿用至今。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该法律并没有对续期是否缴费作出明确规定。而新近披露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103条表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
    ”对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也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办法。也就是说续期是一定的了,交不交费交多少,要看续期时国家的有关规定了。其实商品房本身的产权是永久的产权,所说的70年 是土地使用权,是这个住宅区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过了70年,房子还在的话,小区还能正常使用的话,那使用权的地皮就自动续签,当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迁规划了,拆迁就该有补偿了. 70年也到房子的使用寿命了,估计到那时候也破的不成样子了,现在超过70年的住宅区,还真是少之又少啊!
    %7E%7E%7E我到现在就知道故宫什么的超过70年了,住宅没见过.目前国家的政策是70年后自动续签,具体方法没有出台。

    查看全文↓ 2014-04-19 13:42:54

相关问题

  • 先找开发商,看看他什么意思。按理交完**后,这套房子就会被房管局冻结,不能再买卖的。如果要不回来,先去房管局问问是什么情况,并要求房管局收回第二次卖出的协议,进而要回房子;如果还是不行,并确认你是这套房子第一个买主的话,就走法律程序吧。不要一开始就走法律程序,因为,你要确认你是第一个买主,只有第一个买主才是受保护的;再因为走法律程序太复杂,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走到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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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寓到期之后也不会被收回,可以采取自动续期即可,需要根据公寓的面积以及收费标准来补足续期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在40年后,房屋没有质量问题也可以继续使用,不用担心会被收回的情况。  当土地产权到期之后,可以按照以下3点来进行处理:1、土地使用者向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非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情况,应当予以批准,当获准续期的情况需要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同时也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但如果成为了危房,需要进行强制的拆除。2、如果土地使用者并没有进行续期申请,那么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的房产也会被无偿收回,而房屋的所有权也会消失。3、如果土地使用者提出了续期申请,但根据法律法规并没有批准续期的情况,那么土地使用权也会被收回,但对于地上的房产会根据回收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贴。

  • 不会。住房产权永远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产权没有期限,永远是房主所有。有期限的市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商住房是50年,到期后依据物权法的1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续期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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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会。住房产权永远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产权没有期限,永远是房主所有。有期限的市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商住房是50年,到期后依据物权法的1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续期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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