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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关口该归谁

142****0604 | 2016-05-11 16: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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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1349

    夫妻两人只有一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要离婚了,双方都希望得到这要房子的归属权,那么房子该归谁呢?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原则上法院会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然而,如今房价高企,取得房屋的一方未必有经济能力补偿房屋一半的价值给对方。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无法支付补偿款,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终房屋也会被拍卖,难以实现物尽其用,且徒添法律纠纷。 因此,有些法院会责令主张房屋的一方缴纳足额的补偿款到法院,谁有能力缴纳补偿款,房屋就判给谁。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取得补偿金的一方尽管没有房屋,但也可以利用该款项保证其居住和基本生活。 此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竞价的方式,法院可以主持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就归谁,再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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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不能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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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房产归属成司法解释热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明文涉及房产的规定就有5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核心观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有隐藏、转移、挥霍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不离婚也可分割财产。  婚姻法关于房产归属的新规一出,立马在社会上引发热议。赞成者认为,该司法解释给那些看着房子结婚的人敲响了警钟,有利于还婚姻以爱情的本质;反对者则高呼新法“重男轻女,男人离婚成本太低”。有网友开玩笑说,婚姻法新解释实在“愁坏了丈母娘”。  2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属个人  以南宁当前的房价计算,婚前购置一套新房,总价超过50万元并不奇怪,个人按揭购房,动辄20年的还贷过程势必要持续到婚后,房贷也必将影响到婚后的生活。“如果我们离婚了,这房到底该怎么分?”计划在年底与女友完婚的小刘正着手购置新房,因此,他非常关注房产的归属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视为赠与  房子一直是普通百姓眼中结婚的物质保障。“有了房才能结婚过日子”更是不少丈母娘对女婿的硬性要求。“儿子工作没几年,哪可能攒够几十万元的购房款。作为父母,我们当然愿意帮他出这笔钱。”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作为男方父母,他们会尽全力为儿子购置婚房,“我们担忧的是,万一小两口离婚了,房产应该怎么认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赠与房子未变更前可撤销  生活中经常有男方以将自己房屋赠与女方,作为两人结婚的条件,一些谨慎的女方还要求与男方签订赠与合同;但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即便是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只要房产没有完成过户或没进行赠与公证,男方也有权在同居时或婚后反悔,女方即便起诉到法院要求过户,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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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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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一方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两种情况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此外,如果结婚未满8年,但双方对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好律师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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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其中离婚时关于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的问题也给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不少的难题。笔者结合法律及政策来分析一下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的问题。根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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