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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产权房有什么陷阱 如何购买深圳小产权房

137****2121 | 2016-05-23 16: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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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9754

    前段时间,深圳查处了一批公开摇号出售小产权房的情况,那么,小产权房是买不得吗?国家对小产权房的定义和市场规范又是什么?购买小产权房,这些你注意过么? 首先,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这一民间说法原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违规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房子。2004年,深圳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把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全面转为国有,村民转为市民,并取消了村组织。不过,在土地国有化的过程中,为了照顾原居民的利益,深圳市为每户划出占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超过5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80平方米来建房,超过这一面积的建筑,都属于违法建筑。 此类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也就是俗称的“农民房”,构成了深圳特色“小产权房”的主体。除此之外,军产房和单位集资房也是“小产权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三者的共同特点在于无法取得国家颁发的产权证。 事实上,全国通行的“小产权房”概念并不适用于深圳。 从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初期开始,深圳市政府就鼓励农民利用农村的集体土地合作筹建这种不具备房屋产权的“小产权房”,以容纳来自全国各地的开拓者。正是这些从违法建筑中白手起家的人,缔造了日后深圳崛起的奇迹。 小产权房里面猫腻风险在哪儿? 一直以来深圳对于小产权销售都采取高压态势,可是由于房市火爆,小产权房销售再度抬头。有律师指出,虽然市民购买小产权房可以拿到律师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有法律效益的,但小产权房买卖本身违法,因此公证书也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再者说,律师给小产权楼盘出具见证,本身有违职业道德。 小产权房买卖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因为房屋本身就是违建,一旦遇到政府拆迁,消费者很可能连赔偿都没有。另外,小产权房物业管理也是一大问题,入住后业主权益难有保障,而且房屋质量也值得怀疑。 如果一定要买,请注意…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有关规定,城中村的开发用地,必须由当地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征为国有土地,实现土地性质的转变,再通过“招拍挂”方式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并由当地国土房产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准许向社会销售的重要标志。城中村改造项目应符合《房地产法》的规定,经当地国土房产局审核,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社会销售。 前车之鉴:小产权房坑人案例 1、龙华青湖一小产权房小区,物业随意征收水电费。沙井一小产权房小区,因物业收费不合理与业主发生矛盾,管理处直接停了业主水电,业主讨说法反遭殴打。光明新区公明一小产权房小区,电梯频频上演停顿、滑坠等“惊魂”事件,原本用来活动的二楼架空层也被人改成了住宅公开销售。 2、2014年,深圳商报就报道过一名李姓市民,在购买小产权房后,入住了10年时间,结果却遭开发商无偿索回。**后,经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审理,当年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李先生需返还房屋给开发商,同时无法获得已交付的近半购房款。

    查看全文↓ 2016-05-23 16:37:47

相关问题

  • 小产权一般只可以在集体成员内部之间转让.非同一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屋买卖目前被法律界定为无效合同,建议你谨慎购买,因为你买了后无法办理产权证,出现纠纷,不能按照法律关于商品房的规定主张权利,以及这种房屋配套不完善、物业不规范等。你好!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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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中的“小”其实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称谓。小产权房即部分产权房。当时的部分产权人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是特指建设在乡镇集体土地上对社会公开出售的房屋。 第一、小产权房含义 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第二、小产权房种类 从建房土地来源上,可以将“小产权房”分为三类:(1)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的住宅。(2)建设在农民集体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上的住宅,比如建设在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上的住宅。(3)直接利用农用地建设的住宅。 第三、小产权房颁证单位 由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有时仅仅是合同约定,并没有任何产权证件。 “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房”、 “村产权房”等“集体产权”,按照物权法定的原则,这些产权并不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定产权。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第四、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一)法律效力风险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分不同的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风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房屋的保值和**有一定影响。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四)监管缺位风险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 房价飙升带来的不仅是楼市库存的增加,更是开发商为了利益而建起“小产权房”。在房价远高于收入的今天,许多人工作多年也难得在一线城市甚至二线城市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当一套价格相当便宜的小产权房摆在眼前,有多少人能抵挡划算的“低价好房”呢?然后,一旦买下了小产权房,麻烦也随之而来。 小产权房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正是基于小产权房的上述特性,所以城镇居民在购买小产权房是时,会承担有很大的风险: 第一、由于小产权房不具备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法律中对商品房的规定是无法运用在小产权房的,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购房人和开发商出现了纷争,购房人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只能凭白损失,而且小产权房放的质量也相对的无法得到保障。 第二、一旦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约和交付款项后,如果上级部门要对乡产权房进行整改、拆除的话,那么购房人就会陷入既已交钱有无法得到房屋的境地;同时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购房者也无法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第三、由于乡产权房屋没有商品房的法律特性,故而其开发实无法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大连的开发资金没有银行和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监管,一旦开发商资金出现了问题,那么这个项目就可能成为了烂尾工程,这对购房者是一个极大的损失,另外,由于开发商没有资质,房屋本身的质量也无法得到保障。 第四、现在很多人买房是为了**,进行房产投资,可是小产权房由于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跟保护,无法办理合法产权手续,所以就算购买后也不能转让过户。对房屋**有很大影响,是不能用于房产投资的。 买房是终身大事,一定要非常的谨慎,一步不小心,以后的生活就会完全变样,在无法确认自己能承担那样的风险的基础上,千万不要轻易购买小产权房,如果你真的很想要这样的产权房,那么你**好将户口转到该小产权房所在的村里,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 相对于一手房,买2手房更安全。一手房一般是期房,后期很多问题你看不出来。二手房你可以比较,问问周边邻居有些问题能知道!现在小产权房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国家动不动就清理小产权房,它是没有产证的,只有土地使用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只有私下转让!然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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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的小产权也不便宜 比起商品房就是多了供楼 小产权过户的话有绿本的可以去村委改名,有两证一书的可以去律师作公证,很简单 改名的话费用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