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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到了怎么办?

148****8172 | 2018-05-16 14:41:42

已有3个回答

  • 153****6476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方法有以下几种:

    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对于共同拥有的业主,业主共同联名提出,补缴土地出让金,出让金价格一般低于同类市场价。若再次申请,规定不超过30年。
    国家回收土地,而土地上的建筑则进行相关经济补偿。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有使用权限;而房屋建筑属于个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拆迁安置。因为大多数房子使用不到70年。
    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l)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查看全文↓ 2018-05-16 14:49:26
  • 157****4705

    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产权顺延,不会被收回,多少会收土地使用续期费用,目前政策比例还不是很明确。

    查看全文↓ 2018-05-16 14:49:02
  • 157****2960

    首先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只是个期限的问题,实质是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您所说的二者基本没什么区别,房子买了始终是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样进行延续,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一般住宅开发70年产权,商业50年,到期以后怎么办?现在物权法上暂时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有可能的。但是唯一没有明确的是到期以后是“免费”还是“付费”;这是关系民生的事,老百姓辛辛苦苦买了一套房子到期不能住啦,放在谁身上都无法接受,说句玩笑话这么重大的事情不解决不是要造反吗?政府早晚会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全国人民面临的问题,这是关乎民生的问题,所以您不必担心土地的使用权问题!
    只要有条件放心大胆的购买。

    查看全文↓ 2018-05-16 14:48:43

相关问题

  • 房子产权70年到了对于住宅建设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的,非住宅建设用地,比如商业用地或者是工业用地,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审批之后可以继续使用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但如果在到期之后国家有相关的政策,需要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会给予不动产权人相应的补偿。总体来说,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所以大家在购买房屋时,特别是一些二手房要对房屋的房龄进行把控,一些房龄特别长的房子,一方面在银行办理贷款时会受到限制,另外一方面房屋产权的时间较短,整体性价比会降低,所以不建议购买房龄超过20年的房子。此外在购买二手房之后,也要注意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以免增加额外的费用。

  • 房屋产权到期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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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付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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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的年限是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来看的,房子是没有年限限制的。等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有关部门来查看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继续使用的话建筑物的使用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了那么会赔偿建筑物的产权人然后回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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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实很麻烦的事,1是可以申请上门公证,并办理后续过户手续,2是可以到法院自诉,完成确权。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不管怎么房子都不会被国家回收,除非拆迁,拆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都是极其麻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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