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怎么办?

143****4476 | 2018-05-16 17:45:45

已有3个回答

  • 156****8329

    去村委会办理!农村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规定于《房屋登记办法》中,在盖房子的时候要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盖好之后,用这两个证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涉及拆迁政策以及拆迁补偿,具体规定于《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查看全文↓ 2018-05-16 17:53:32
  • 131****5479

    1、房产证在别人的名下,没有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所记载的产权人的,当然,你可以向卖房者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对违法建筑一律是无偿拆除的。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用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但并不是说没有房权证就一定得不到补偿 。

    查看全文↓ 2018-05-16 17:53:13
  • 145****6296

    1、 分析自己房子基本信息
    自己建房当初有没有经过批准?土地是否合法?如果批准,是哪些机构批准?使用用途是用来居住还是生产经营?
    2、 找到维权的相关法律依据
    有些情况下虽然我们没有房产证但别的证件是齐全的,这时我们要积极应对,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诉讼。
    3、 冷静应对不要盲目冲动
    我们维权的工具是相关法律和政策,绝不是靠盲目冲动。很多市民在维权时采取的拼命、自残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查看全文↓ 2018-05-16 17:52:40

相关问题

  •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有以下两种类型  1、按照房屋面积拆迁  2、按照土地面积收储  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后还可以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绘确定,以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但是如果该房屋使用人只有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迁人应为其安排住处或将建好后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继续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应租金的。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另外:对未确权的房屋,如果是《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不完全相同。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八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产权或者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没有房产证是很麻烦的,希望房屋都能得到登记,获得国家的承认。

    全部3个回答>
  • 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此举几个例子。一、 合法建造但是由于历史太久没有房产证很多居民的房子在建造之初是合法的,但是可能太久远且当时所处地为村庄,并不需要办理房产证,后来也没有去补办。那么,这种情况下能得到拆迁补偿吗?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合理补偿。房屋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二、 有施工执照但无房产证的补偿这具体分为几种情况,决定因素在于是否合法。1、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没有相关部门加盖印章的,不能得到赔偿;2、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批准的使用性质与实际用途不符的,不能得到赔偿;3、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还没有开始建设的,不能得到赔偿;4、有施工执照,建设也合法,但是尚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在确认之后会得到相关赔偿。三、以下几种不能获得赔偿:1、房屋建造时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相关法律;2、得知会被拆迁恶意抢建的房屋。

    全部3个回答>
  • 农村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房产证的作是确认产权、确认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测量为准。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全部4个回答>
  • 关于拆迁不合理,被拆迁人的具体解决方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全部4个回答>
  • 关于你咨询的问题,没有所有权证书的车库,业主花钱买的只是车库的使用权。使用期限直到主物———房子消失的那一刻。在车库的买卖上,如果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且有开发商出示的发票或收据,可以作为车库买卖的证据。但提醒你注意,当房屋动迁时,由于没有所有权,车库是无法像房屋那样得到国家补偿的。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