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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有产权年限吗

135****6042 | 2018-06-07 08:49:04

已有5个回答

  • 132****6772

     商品房住宅房是70年,商铺是50年,过了年限房子还是自己的。
      1、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8-06-07 08:50:36
  • 145****4308

    根据国务院15号令和物权法规定,土地出让年限按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70年
    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50年,2012年以后改为40年了包括写字楼商务公寓,纯商铺。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工业用地50年。
    房产证上的土地年限是开发商从国家拿地的时候开始算,不是按入伙时间算的。

    查看全文↓ 2018-06-07 08:50:24
  • 142****6959

    各类房产的有效期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额外提示:

    1、七十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指的是从建设用地出让之日起计算的;

    2、物权法即将生效,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所以今后即使房产证的有效期到期,按照物权法该房子可能还归自己所有;

    3、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查看全文↓ 2018-06-07 08:50:08
  • 131****6016

      房产证是永久有效的,但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是有期限的,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年限是40年,工业用地期限为50年。

      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原土地使用者享有延续使用优先权。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查看全文↓ 2018-06-07 08:49:55
  • 135****9791

    房产证的有效期的确是70年, 物权法即将生效,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所以今后即使房产证的有效期到期,按照物权法该房子可能还归自己所有。
    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查看全文↓ 2018-06-07 08: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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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的产权是没有期限的,一直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这和时间是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缴纳土地出让金那时开始计算,没有一个房主买新房之后土地是70年使用权,因为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要设计,审核,盖房子,卖房子,这样几年就过去了。到期之后,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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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的产权是没有期限的,一直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这和时间是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缴纳土地出让金那时开始计算,没有一个房主买新房之后土地是70年使用权,因为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要设计,审核,盖房子,卖房子,这样几年就过去了。到期之后,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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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照规定,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产权70年要区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两个含义,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规定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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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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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立项是说发展商拿地那年起开始计算,70年照减到现在还剩多少年。 房产证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出证那天开始计算至今的年限有没有过五年,如果出证那天至今有过五年,就是证过五年,反之,没有过五年就是未过五年,税费多交成交交价的百分之五点五,再加百分之零点一的城市建设费。《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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