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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公寓是小产权房吗

147****4136 | 2018-06-09 18:42:31

已有3个回答

  • 132****9424

    1.宅基地是国家给农民的福利,宅基地说通俗就是一块土地上画个圈圈、圈内的土地是宅基地,使用人持有宅基地使用证(是使用证,不是所有,土地属于国家)。上面建造的房子属于宅基地建房,房子的所有人有产权。

    2.小产权是乡镇利用乡镇内土地造的房子,您买小产权房买的只是有房子的使用权。

    3.宅基地是一块地不是小产权。宅基地建房是农民在政府分配的土地上根据规划建造的合法房屋。
    要了解二者的区别,首先要搞清楚农村的集体土地的三种形式,分别是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农民在农村承包的用来耕种的土地就是农业用地,一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用的农村土地就属于建设用地,而农民家家户户生活的院子和房子就是建设在宅基地上的。

    知道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三种形式,也就知道了农村宅基地房就是建设在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按照规定,农村的农民朋友,凡事属于该村集体内部成员的,都可以获得自家宅基地房的合法证件,比如房产证。

    而小产权房一般是该农村所在的村委会或者乡政府单独开发的,或者联合开发商一起开发建设,然后由他们制作房屋所属权证书的房子。对于城里人来说,购买宅基地房和小产权房,由于他不是村集体内部成员,所以他无法获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所以,农村的宅基地房是合法合规的,它是只存在于农村的宅基地上的建筑。而小产权房可能修建的地方有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但不管它建于哪里,都是违法修建,所以应该属于是违法建筑。

    宅基地申请条件: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①出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

    ③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④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⑤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⑥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查看全文↓ 2018-06-09 18:45:07
  • 157****9082

    农民公寓,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不能出让,交易存在很大风险,到多数为小产权房,没有保障。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查看全文↓ 2018-06-09 18:44:52
  • 131****7301

    小产权房所谓的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查看全文↓ 2018-06-09 18:44:39

相关问题

  •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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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寓并不是小产权房,而是合法的商品房。小产权房屋是指在集体用地上所建造的房屋,不具有相关的手续,同时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小产权房屋不能在不动产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虽然有一些小产权房屋有房产证,不过是乡镇或者是村上颁发,并不能进行过户交易。  公寓作为一种商业房产,拥有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是由不动产交易中心颁发的房产证,和拥有70年产权的住宅所拥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是一样的,只是土地使用年限有一定的差异化。另外,商铺以及写字楼与公寓的土地年限相同,都是具有40年产权的商业房产。此外,小产权房屋是不合法的,但仍有不少的购房者购买,其实这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小产权房屋通常是私下签订买卖合同进行交易,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容易产生纠纷,可能会出现上当受骗的情况,因此要慎重选择。

  • 公寓不属于小产权,属于正常产权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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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产权证是一种通俗的叫法, 一般地区都称为大产权证为《产权登记备案证》也就是房子经过验收之后,先给整栋楼办的一个产权证。严格地说,大产权证是期房与现房的分界线,一旦大产权证办好了,整个楼的产权面积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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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式公寓户型在产权上多属于商业或其他性质,其产权一般为40年或50年,与一般住宅的70年产权存在一定的差距。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呢?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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