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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土地证如何办麻烦详细说说

151****9518 | 2018-06-10 16:56:27

已有5个回答

  • 143****7190

    有的房子,就像房改房,就是没有土地证,一样能过户。现在有很多新开发的的房子,也是只有一本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了

    查看全文↓ 2018-06-10 16:57:53
  • 155****6557

    2017年房改房土地证办理流程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6-10 16:57:43
  • 136****7682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提供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查看全文↓ 2018-06-10 16:57:32
  • 151****2657

    房改房是有土地证的,房改房要办土地证,首先要请原产权单位持原土地证、公房出售文件和房改名单到土地局办理分割登记,按分割单元领取土地分割登记证。

    查看全文↓ 2018-06-10 16:57:13
  • 138****6526

    办理个人房改房土地证,申请人应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政府或房改办批准房改的有关文件;

    2、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房改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查看全文↓ 2018-06-10 16:56:57

相关问题

  • 办理土地证流程 一、对于已办理房产证,申请时提供材料不齐的,申请人把材料收集齐全就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证;原用地单位未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申请办理;原用地单位因注销、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代替原用地单位先进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先以原用地单位的名义办理整宗土地的登记,再凭房产证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二、如原用地单位因超容积率建设或地价款、有关规费未缴齐导致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原用地单位仍存在或未经清算程序即注销营业执照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司法程序启动后即可办理土地登记;原用地单位经清算、注销营业执照后主体不存在,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已无法追缴的,市本级由各区**提出免缴处理方案,报市**批准后,凭市**的批准意见办理土地登记。 三、因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福利性用房改为商品房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予以分类处理:属于**下属指挥部或国有房开公司开发的,经原开发主体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并出具书面地价款结算承诺书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属于非国有单位开发的地块,可咨询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变土地用途后,出让合同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对与原批准用途一致的部分,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改变用途的部分,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国土资源部门报**补办土地用途更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土地登记。 五、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其原有国有划拨土地建设职工宿舍,经房改后售予本单位职工,并已领取房产证的,按市**有关批文办理土地证。 六、已办理房产证但因征地、供地等手续缺失,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又分三类情况处理:征地、供地手续不齐的,先补办农转用、征收、供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因**原因造成供地对象与实际开发主体不符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可补办转让手续,并按转让行为发生时的标准补缴有关税费后,再办理土地证;未经过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的,由原用地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负责办理规划、建设验收后,再申请土地登记,各相关部门免予处罚及追缴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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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土地证办理: 凡依据住房制度改革要求进行房改,向干部职工出售房改房和已购房改房进入二级市场的,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土地登记。 房改房用地应首先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凡售房单位已向干部职工出售房改房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应先行补办售房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再办理购房职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尚未领取土地证书的市属房改单位由市国土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区属房改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所在区国土局核发;所有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房改房用地初次分户登记时,原则上按售房单位原土地使用权类型进行登记。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应严格按照《土地登记规则》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规定进行,并按既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各区(市)县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凡房改房用地进入二级市场时,均应按现行土地登记办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其中,房改房用地中的划拨土地第一次发生转移行为时,应依法交纳土地出让金。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其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以售房成交价作为计算基数,二环路以内按1.5%,二环路以外按1%的标准,由市国土局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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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不同的申报人申请,有以下三种申报办理程序: 一、原房改单位统一申报的,由原房改单位收集、整理以下材料申报办理: 1、“房改房”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公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复印件;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或其它权属证明材料; 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明细表; 4、提供载有住房位置的地籍图或地形图。 二、原房改单位已统一办理、住户漏办的,房改单位未统一办理、住户自己前往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原房改单位出具的同意个人申报证明。 三、已进入二手市场交易的“房改房”,新房主在取得变更后的房产证后,可以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中介机构或自己申报变更、补办手续: 1、变更后的新房产证、新房主身份证、交易合同复印件; 2、原“房改房”住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交纳土地收益金收据复印件; 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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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1、对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对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对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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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你可以找到自己这单位房子的领导,要求办理个人土地证,当然费用自己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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