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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商品房算政策房吗

131****5042 | 2018-06-14 14:46:35

已有3个回答

  • 137****5708

    普通商品房跟政策性住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包括经适房、公房、廉住房等这些就属于政策性住房!

    查看全文↓ 2018-06-14 14:49:25
  • 132****1065

    上网查当地房改办

    查看全文↓ 2018-06-14 14:48:54
  • 132****3544

    自住型商品房是属于政策性住房。

    查看全文↓ 2018-06-14 14:47:01

相关问题

  • 毕竟是房地产拆迁,祝你好运,如果没谈,评估不了什么高价,那么**低可以保证一套房、如果你的房子真的很老,谁也不能保证你就能达到要求,那么的确折旧费很高,那么我建议你谈的时候就提两套房子的要求,又旧,一个是按人头算、不知道你是否跟开发商谈了,你家三口人; 2、毕竟你房子太小,开发商还是不敢乱动的 5、我猜你是在上海,看行不行,是属于私人行为,不要说面积; 3; 4、拆迁政策一个是按房屋面积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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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政策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用于供应安置被拆迁家庭,具有保障性质的限价定销的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房自购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禁止倒买倒卖,一经发现责令退房,所退房屋重新用于安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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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住型商品房近年来非常火爆,这种房屋产权形式是目前**受欢迎的。自住型商品房在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方面都有自己的规定和要求。自住型商品房到手后能够像商品房一样上市买卖吗?上市买卖有什么费用要交吗?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时候一般对于申请条件审核都比较严格,并且从提交申请资料到得到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购买资格中间花费的时间也比较长,所以自主性商品房得之不易,一般也不会轻易转让出去,那么自主性商品房可以继承吗,自主性商品房该如何继承呢?自住商品房可以继承吗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及**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2、自住商品房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而是不受5年的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在继承之后仍是保持着自住商品房的性质不变的。那么如果再次上市的话仍是需要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自住商品房也可以赠与,但是必须在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之后才可赠与。3、因为自住商品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若对于在完成了房屋产权的登记之后,房屋权利人的死亡问题在办法中有提及,即是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也是可以继承该房屋的。自住商品房如何继承一、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亲属死亡证明等。二、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以上就是关于自住商品房是否可以继承以及自住商品房如何继承的介绍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办理继承协议的公证需要带上什么材料以及具体的流程还是要提前多了解一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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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住型商品房对于高房价的北京来说,可以算是被争抢的热饽饽。不过,虽然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在价格上相对于周边楼盘要打了七折左右,但在以高房价基数来算,买房总款依然高得很。对于刚需一族而言,有能力付全款的还是少数,使用住房贷款在所难免。那么,北京自住型商品房****低是多少呢? 简单来说,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比例遵循普通商品房贷款政策。根据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比例下调为20%。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比例也略有不同,具体如下: 一、商业贷款 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场价格是200万,评估价180万,那**高可以贷180万的70%,就是126万,剩余的房款200万-126万=74万是作为**的); 注意:商业贷款既认房又认贷:既看家庭名下有没有房产,也看之前有没有过贷款记录。即使是有过房产已经出售,或者有过房贷已经还清,都算记录(例如:曾经有过一套住宅房产,已经出售;或者曾经有过一套住宅房产,而且有贷款,并且贷款已经还清,房子已经出售给别人,现在名下没有房子,都算一次记录,您再通过商业贷款买房时,就算二套了)。 二、公积金贷款 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80%(90平米以内,超过90平米是70%)。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低**款比例为20%,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 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低**款比例为30%,贷款**高额度为80万元。 如此看来,2015年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比例**低可达20%,相比于前几年略有下降,而这样的重大利好也为更多北京市民提供了买房的可能性。

  • 关于自住型商品房的性质,只需要抓住三个要点就可以了:商品住房、自住属性、共有产权。 (一)商品住房 自住型商品房是不是商品房呢?答案是肯定的。有三个原因: 1.土地流转过程与普通商品房一样。自住型商品房的土地并非政策性划拨或优惠价出让,而是经过跟商品房一样的招拍挂全过程,开发商进行了激烈的叫价和拍卖,从形式上实现了公开和公平。因此,自住型商品房的价格中,地价占有50%以上的比重,甚至达到90%。这与普通商品房没什么区别。 2.交易价格和上市交易过程与普通商品房基本一致。虽然自住型商品房采取限价政策,售价只有周边地段的70%左右,但定价机制是随行就市,跟市场行情保持一致。此外,自住型商品房是允许再上市转为二手房的,虽说要五年以后,且所得溢价收益的30%要交给政府,但依旧是可以按照市场行情进行变现交易的。这两点与普通商品房无区别。 3.建筑质量和风格与普通商品房大体一致。自住型商品房的承建开发商,基本是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小企业基本拿不到地),虽说或许会有店大欺客之嫌,但作为市领导的面子工程,基本的道德水准还是会有的。从建筑风格来说,目前上市的自住型商品房,都设计成高层或小高层板楼,而非保障房通常意义的塔楼;户型面积从50多平米到135平米,更加丰富和多样。一些自住型商品房主打绿色环保、低密度花园洋房、一梯两户、人车分流、商业配套、配建**幼儿园,这都比保障房的品质要强得多,甚至不亚于目前在售的普通商品房。 (二)自住属性 自住型商品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大区别,在于其规定的自住属性,其实就是弱化了投资属性。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从五个方面来解释: 1.优先针对无房户。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里,优先针对北京户口的无房居民,包括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这说明,自住型商品房重点确保符合条件的无房户有房住,而且拥有一定比例的产权。对于名下有一套房的北京户口居民,则列为非优先供应对象,排在后面。 2.限制购买数量。按照北京市的限购政策,北京户口无房户名下可以拥有两套住宅房产,至于中间怎么交易、倒手都无所谓,确保名下不超过2套就可以。即便是夫妻离婚,各自作为单身状态名下也可以各维持1套房产。然而,自住型商品房的购买数量约束更加严格。符合条件的北京居民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而且一旦转卖,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房。拥有一套自住型商品房的两口子离婚,净身出户的那位无论是单身还是再婚,都不得再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因此,不要为了房子轻易离婚。理论上讲,离婚也没用。这也就是为什么自住型商品房在申购登记时,必须把夫妻二人的名字都登上。至于房本上写谁的名字,都会被视为这俩人的共同财产。 注:对付这一规定,希望增持自住型商品房,大概只有一个合法的办法:两名已满25岁的年轻人分别申购自住型商品房,各自中签买到后结婚。这样两口子就拥有了两套自住型商品房。当然,这种事可遇不可求,等也等不起。 3.限制交易时间。买到自住型商品房五年内不得转租转售,否则会遭遇严格的罚则“修理”。五年时间,基本上新的装修也住旧了。而且大笔资金沉淀在房子上超过五年,大概也算自住了。我倒是认为,这个时间应该延长到十年甚至二十年。而且,这个“五年”的概念,我觉得应该是以房本登记时间为准,一般情况下,房本登记时间是收房以后两三年内。目前上市的自住型商品房,**早也要2015年下半年才会交房。因此,中国共产党百年诞辰或党的二十大决策层新老领导交接权力之前,北京的二手房市场不应该出现自住型商品房的身影。希望监管部门加强监督,宁可让炒房人沉淀资金空着,也不能让它出租出售牟利。 4.限制交易收益。对于溢价收益,政府采取了见一面,分一半的方式。虽然有些近乎赤裸裸的“抢劫”,而且政府这么做并没有付出太多经济成本,但这样的确限制了投资投机的收益额度。此外,自住型商品房推出半年来,北京二手房市场步入下行通道,完全产权的二手房都卖不动,价格小幅下探,随着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和京津冀一体化的实现,北京吸纳新增人口的能力很可能逐渐减弱,加上即将走入社会的90后家庭普遍比80后家庭富庶(父辈接受了完整的高等教育,赶上了改革开放的黄金期和福利社会的尾巴),家里住房更多,对房子的需求不再迫切,届时很可能没人接盘了,自住型商品房的二手市场更加堪忧。 注:因此,50后和80后组合的世代家庭才是**悲催、**坑爹的一代,是历次运动和改革的牺牲品。他们的后代10后注定也会倒霉。 5.限制地理位置。自住型商品房的地理位置普遍比较差,以六环内外的房源居多,这些地区的发展还不成熟,基础配套还不健全,二手房市场还处于成长期,类似采育、于家务、平谷夏各庄等处的二手房交易量很低,客观上使买到自住型商品房的客户很难在未来5-10年内将其变现(除非去做抵押),只能放着自住。 其实,维系自住属性,就是回归住房的本来属性和第一特征,这条思路是对的。 (三)共有产权   近一两年,国家正在探索共有产权商品房发展之路,实现去投资投机,专自住需求,降低购房人的经济负担,通过产权分割的方式平抑房价。北京市的自住型商品房是一种有益尝试。北京市住建委主任杨斌提出,自住型商品房以后要坚持搞,这也给许多刚需吃了定心丸。 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共有产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1.购房人买房,政府参股。政府通过划出一定份额的自住型商品房专用土地,设定**高限价,在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不减少的前提下,迫使开发商控制成本,向购房者适度让利,由政府名利双收。同时,政府以让利之名实现对购房人所购房屋的股权参与。让多少利,参多少股。开发商只是政府为实现参股而搭的桥而已。 2.购房人卖房,政府分成。购房人按照规定,持有自住型商品房满五年,准备上市租售,所得收益(盈利)的30%要交给政府。当然,为了规避交给政府的具体额度,购房人可以与接盘人做阴阳合同,做大初次购房成本,做小账面收益。但不管怎样,政府见一面分一半的概念已经形成。 3.购房人损失,政府不管。政府对于自住型商品房的参股,主要体现在共享收益上。既然我在房价上让利了,那么你有钱赚,我要分成。至于如果楼市持续下跌,自住型商品房的购入价低于周边二手房了,这个损失政府是不管的。因为,购房本来就是市场行为,既然要参与市场,就要自担风险。而且房本上只写了你的名字,并没有写市委书记、市长、住建委主任的名字。况且,房子本来就是给你自住的,把集体户转成家庭户的,不是让你投资的,外围价格涨跌跟你也没关系。而且,你只要不惦记着变现,我政府也不会去强迫找你分成。 因此,在所谓“共有产权”的旗号下,政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也就是俗话说的“有福同享,有难不管”。对于这种“有限责任”,你能说它是“不负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