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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产权登记

144****9571 | 2018-06-21 15:33:03

已有5个回答

  • 154****1310

    房屋的产权登记是指房屋的所有权登记。目前,房屋的产权登记制度仅适用于城镇房屋,农村房屋不适用。中国《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是房屋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
    房产权属如何登记?
    1、 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的权属登记。新建房屋,于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⑴申请。申请人为公民和法人,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申请人须填写申请书,并出示个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以及取得房屋产权的有关证明。
    ⑵审查。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查验各项交验的文件,并通过内部档案调查和实地查丈来核实产权人是否属实,产权来源是否合法。
    ⑶登记入册、颁发证书。登记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对该房产登记入册,建档,并对申请人颁发房屋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书。
    2、 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一般发生在以下情形:
    ⑴因房屋买卖、赠与、继承、调拨、分析等情况引起产权人变更的;
    ⑵因房屋改建、扩建、翻建、添加附属设施或部分拆除引起房屋变化的;
    ⑶因房屋产权人姓名、名称、地址等变化的;
    ⑷因设定他项权利,如设定典权、抵押权变化的;
    ⑸注销登记的。
    变更登记的程序为申请、审查、变更登记和换证。

    查看全文↓ 2018-06-21 15:34:21
  • 157****0315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的变更登记。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种类及所需材料:
    一、 所有权人姓名(名称)或身份证号码发生改变的变更登记(当日办结)
      1、《金华市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
      2、自然人提供现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现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需加盖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组织更名提供工商或政府登记机构的变更证明,变更前后的公司备案章程并加盖工商档案章;自然人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境外个人姓名变更,提交公安部门、外事部门的证明文件);
      5、企业变更中,有涉及股东、股份变化和股权转让的需先到税务部门申报完税(减免税)凭证;
      6、分户平面图二份;
      7、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房屋坐落的区划、街道名称、门牌号或者说住宅小区名称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当日办结)
      1、《金华市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地名办出具的区划、街道名称、门牌号或者说住宅小区名称变更证明;
      5、分户平面图二份;
      6、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同一权利人的房屋要求分割、合并的变更登记
      1、《金华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涉及权利人要求分割、合并的申请;
      5、涉及面积分割的,应当出具按幢(栋)或自然间分割、合并测绘报告;
      6、分户平面图二份;
      7、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夫妻产权约定的变更登记
      1、《金华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夫妻产权约定书(公证)和变更申请;
      5、分户平面图二份;
      6、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五、房屋用途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
      1、《金华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规划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用途变更批准文件;
      5、分户平面图二份;
      6、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六、房屋面积增、减变化的变更登记
      1、《金华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部分拆除、倒塌、焚毁后面积减少的批准文件;
      5、面积测绘报告,分户平面图二份;
      6、房屋改建、扩建、翻建后致使面积发生增加的变更登记,登记要件按初始登记的规定提交;
    7、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查看全文↓ 2018-06-21 15:34:13
  • 156****9362

    房地产权属登记,
    是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总称。它属于行政管理行为。
    一、房地产权属登记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房地产权属登记,又称房地产登记,
    指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他项权利的登记,其行为主体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国家行政主体。

    房地产权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国家管理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状况进行持续的记录,并颁发权利证书的法律制度。

    查看全文↓ 2018-06-21 15:34:04
  • 154****6678

    房屋备案证明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等于是在房管局证明这套房子已经卖掉,关于交房日期、交房标准等都已经有明确的标准,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分期付款都要去合同备案。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

    房屋产权登记薄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底档和备案资料,由登记机构管理。而房屋所有权证是产权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合法证明,由产权人管理。

    我国房地产产权管理采用的是登记制度,未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购房人在签购房合同时尽量将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明确,至少要约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几日内(具体日期)将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同时在交房条件中明确约定,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数据”,减少影响办理产权证的不定因素。

    查看全文↓ 2018-06-21 15:33:57
  • 135****3144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北京市的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一般是在房地产管理局或建委,有专门的交易大厅。

    查看全文↓ 2018-06-21 15:33:51

相关问题

  •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屋产权登记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和其它登记。

  •        房屋产权登记又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确认房屋产权关系。是一项房地产管理的内容。  房屋产权登记是由国家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决定的,申请人要到房屋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领取产权证书,房屋的产权证书是保证权利人对房屋所有权的依法凭证,由此房屋产权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房屋权利受法律保护。共有产权人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归属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其他共有权人持有一份共有权证书,这些证书有共同的法律效力。房屋在发生买卖交换赠与等所有权变更的事件时,需要进行所有权申请转移登记。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的,权利人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产权登记是房屋买卖中的必要环节,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产权转移的之后申请登记,否则将来房屋产权归属会很不好处理。

  • 房地产产权登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指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按照有关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产权登记狭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只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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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检验证件是整个产权登记的基础,包括检验身份证件和产权证件。身份证件和产权证件必须吻合。申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我国采取实名制原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法人代表申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使用身份证上的姓名。检验有关证件的目的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登记资格。只有具有相关产权证件,且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才予以登记。对于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不予登记。对于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或需补办有关手续的,可以准予暂缓登记。在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也应当暂缓登记。填写申请书和墙界表,即填写房屋产权申请书和房屋四面墙界表。墙界表是房屋权利人向登记机关提供的房屋四面墙体归属情况的书面凭证。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墙界表后,连同产权证件、身份证明等,一起交给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审阅无误后,办理收件手续,收取证件。勘丈绘图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勘丈绘图的主要任务包括核实、修正房屋情况、核实墙界和绘制分户单位平面图等。将与实际一致的房屋平面图连同申请书、墙界表、未登记房屋调查表以及分户单位平面图等移交给原来的登记人员,并归入相应的登记档案袋。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对墙界的核实。核实的时候,应有权利人逐一指引,验证墙界表的真实性,同时再由邻居确认申请人指界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双方确认后再对墙界进行登记。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墙界表以及其他产权证明,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的整个过程。产权审查要做到层层把关、“三审定案”(初审、复审和审批)。初审,是指通过查阅产权档案及有关资料,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否齐全,核实房屋的界限,了解房屋产权来源及权利变动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的意见。初审以后,要将房屋产权登记的基本情况和初步核查的结果进行公布。在规定的期限内,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向登记机关提供有关证据,要求重新复核;没有异议的,准予确认房屋产权。复审,是指经过初审和公告以后确认房屋产权无异议的,交由复审人员进行全面复核和审查。这是产权审查确认产权、核发产权证书的重要环节。经过以上步骤后,可以确认房屋产权并发放产权证书。绘制权证绘制权证包括缮证、配图、核对、盖印四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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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登记如何申请?(一)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二)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三)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四)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六)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七)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怎么写?1、房屋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里的土地所有权人是指你拥有该房产的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是指你拥有该房产的房产证,通常主要填写这两项。土地权利设立情况填写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2、反面申请人填写左边,右边是给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申请登记的的情况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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