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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有限产权什么意思

133****2449 | 2018-06-21 20:06:40

已有5个回答

  • 132****1013

    有限产权就是你的产权有年限限制一般商铺为40年住宅为70年工业为50年
    永久使用权就是你可以一直使用,使用权包括自己使用,出租,等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07:45
  • 134****9570

    一、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是指本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主要所有人、获得政府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和相应土地使用证、用于自身居住而非租赁或商业性质的住房。(此住房是指正房,专用的车库、杂间、店面、仓库用于居住的,不在此列)

    二、自住型:购房以自家居住为目的,不求面积大,只求有一个居住之所,房产实行登记制度。 自有产权,就是房产是自己的,房产证的登记人是自己。 如果房子自己居住,没有出租、出借或者是闲置等情况,就是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一般来说这种购房者经济条件不是很好。



    一、自有住房,是指个人出资购买并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自有住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常见的自有住房有如下几种:

    1、小产权房;

    2、农民房;

    3、自建房

    4、宅基地;

    5、安居房;

    6、集资房;

    7、拆迁安置房;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07:39
  • 151****7491

    “全产权”是表示购房者拥有对住宅的全部支配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
      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对住宅的全部支配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 也叫百分之百产权,普通商品房和二手商品房属于全部产权。
      部分产权
      部分产权也称有限产权,指购房人享有全部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及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的房屋,比如职工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职工按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国务院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也属于有限产权。
      "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
      "部分产权"虽然具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在出售时要与原售房单位分割收益。目前,已经取消标准价售房方式,原按标准价向职工售卖的公房,提倡职工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对于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只享有全部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不享有全部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如果出售的话需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07:30
  • 145****8513

    有限产权房是指: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有限产权房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城市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职工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过渡中形成的产物。由于其所有权、使用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之对此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性,致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取得的有限产权房屋难以处理。
      根据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07:23
  • 141****2192

    有限产权房是指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07:17

相关问题

  • 《意见》第十一条规定,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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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职工按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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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人对于房屋只有不充分的所有权。即只拥 有占有权和使用权,收益和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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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有限产权与小产权房,完全是二个不同的概念。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2、有限产权房是指在新建或购买房屋时,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和个人各按一定比例投入资金,或将原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旧房,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低于房屋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售给本单位职工,单位与职工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因产权有限,所以不能出售。具体原因是单位和职工两个不平等的主体共同成为房屋权利的主体,在房屋产权形态上二者是按份共有关系,各自占有的份额依合同约定。在权利具体分配上,由单位和个人两个主体共同行使一个完整的物权,房屋对外是一个产权,对内由单位掌握房屋产籍的控制权和管理权。购房职工拥有所购房屋的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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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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