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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转户口要房产证

148****1945 | 2018-06-25 01:24:52

已有4个回答

  • 141****9287

    需要证件之一: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迁户口所需材料:
    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1)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2)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3)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4)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8-06-25 01:25:50
  • 151****5688

    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
    一、外籍迁入
    外户籍人员在本地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地迁入
    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8-06-25 01:25:44
  • 141****8362

    1、有房产证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1)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1)(2)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大事告结。

    查看全文↓ 2018-06-25 01:25:36
  • 132****6788

    到住房所属户籍派出所办理迁移即可。具体步骤如下:
    1.向目前户籍所在地的地方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带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2.办好户口迁移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向提出迁出申请。再开个户籍证明。



    3.带上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你的迁移理由)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4.准许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5.带着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开迁移证。



    6.**后,拿着迁移证、身份证去派出所上户口。

    查看全文↓ 2018-06-25 01:25:30

相关问题

  • 1、相有关部门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照求提交各种材料、证件。如:婚姻类要提供结婚证、大专院校**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投资移民所需提供的材料等。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会审核提交的申请以及附上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会签发准迁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如:提交材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交审核。3、现户籍地会派给所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4、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完善才能通过申请。5、当全部办理手续通过,会派发新的户口本,办理新的身份证。值得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即办理,**好不要先交回现有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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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步骤/方法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市内户口迁入,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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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房产证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1)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1)(2)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大事告结。    注意只有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同意落户并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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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没有下来是可以落户的,需要提供经房管局备案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和房管局出具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使用。一、外籍迁入外户籍人员在本地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本地迁入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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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有名字和把户口迁进去没有关系。1、一个人可以由多个房产证,多个房产证上有名字,户口**多落到其中的一处房产,只能有一个户口本。2、如果是把户口落到自己的房子里,户口本的办理需要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扩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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