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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要交哪些钱

156****8168 | 2018-06-28 08:47:58

已有5个回答

  • 153****1677

    首先,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这也是你将来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所在。
    买房交**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其次,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一定要规范,小伙伴们可以到房产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就可以,自己先审视阅读一遍,待签订合同时要在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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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就是说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买房交**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四,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等。
    买房交**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五,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中明确说明了,如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3%是个分水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么同开发商协商!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说明后,才能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买房交**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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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及时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主要研究的地方是开放商的合同的补充这一部分,注意不要伤害自己的利益或者放弃自己的相关的权利,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十分重要!

    查看全文↓ 2018-06-28 08:51:03
  • 143****3632

    一是要缴纳**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天,购房者必须交纳全部房款或是**款才能签订合同。据一位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购房者支付的首期款通常比购房者自行按总房价比例计算的首期款要多一点。因为银行是根据购房当时的信贷政策和购房者所购房屋的户型、单价以及购房者属几次购房等情况,确定购房者贷款的**大成数,从而确定其**款的比例。目前的首期款一般为总房价的20%―40%,首期款不能低于其**低**比例。银行贷款的金额通常为整数,如一套房屋的总房价为25.5万元,以**30%计算,首期款为7.65万元,贷款金额为17.85万元,办理贷款时,通常购房者支付7.7万元**款,贷款金额为17.8万元,如果购房者经济条件允许,交纳8.5万元的首期款,贷款金额为17万元。这样,就会比购房者自己计算的**比例略微多一点。
    二是缴纳房屋维修资金。不少楼盘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时,都要求收取房屋维修资金。然而,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维修资金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交纳即可,购房者可以拒绝在签订合同时交纳房屋维修资金。而且,我市不少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收取购房者的房屋维修资金后,并没有按规定及时存入专户,出现挪用等情况,购房者的利益难以保证。
    根据200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因此,业主可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缴纳。
    据市物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者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业主自行缴交现金,另一种是开发商代交。
    三是缴交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初装费。记者从物价、燃气等部门了解到,购买商品房时,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的初装、开通或是管道费用的收取、何时收取以合同或是协商为主。
    据了解,我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中包含了水、电、煤气初装费用,购房者不需交纳。由于商品房是开发商自主定价,价格中是否包含这些费用,不同的项目情况不一。如果合同约定房价中不包含这几项费用,购房者就应该交纳,如果已经包含这些费用,则不需交纳。
    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的相关费用应该在何时收取,记者从燃气、自来水等相关部门了解到,在安装前,开发公司将向相关部门交纳相应的费用后,相关部门才进行安装,对于开发商代收这些费用应该何时收取的问题,得到的答案是协商为主。有的开发企业在购房者办理入住手续时收取,也有的开发商在购房者签订合同的时候收取,情况不一。
    四是预告登记费。开发商何时代收预告登记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确定。

    查看全文↓ 2018-06-28 08:50:32
  • 157****6389

    一、签房屋预售合同要注意什么商品房预售,也就是我们平时所称的“期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对于尚未建造的或者没有建造完工的商品房,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包含以下这些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合同的标的,即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等。
    3、标的的数量,即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房子的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这一项是**重要的,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
    5、房款以及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合同中应当写明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必须明确标明,因房屋性质直接影响到产权年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很容易引起纠纷,因此合同中应当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预售房合同中这一点也非常重要,因为预售房经常发生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引起纠纷。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产权转移方式和期限。
    8、约定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哪些属于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等等。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依照约定的内容解决。
    9、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条款。
    二、签房屋预售合同有何要注意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如下: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查看全文↓ 2018-06-28 08:50:05
  • 155****0552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
    二、为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购房者在签预售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对于商品房预售的一般情况,开发商通常会制定针对大多数购房人都适用的格式条款,作为将来与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的依据。
    购房人应事前认真阅读了解,不明白的地方需让开发商当即给予解释,不满意的地方需及时与开发商磋商,并将协商一致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除内容要周全外,还需注意开发商迟延交房责任与购房人迟延付款责任之间的对等性。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为筹集建设资金,开发商的预售商品房往往设定有土地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因抵押权的权益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若处理不当,会对购房人**终行使和享有预售合同的权利带来很大障碍和困扰。
    一般来讲,开发商应当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注销所售房屋的在建工程抵押,消灭抵押权;对土地抵押权,购房人需与开发商在合同中认真约定抵押权消灭的时间、条件等,并在开发商违约后及时主张权利,督促开发商还款清押或提供履约担保,防止更难处理的麻烦。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
    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这些手续既是购房人的权利,也是购房人的义务,对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购房人自觉并督促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顺序,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是有效利用预售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与房屋买卖合同拥有基本相同的作用,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合同约定的内容。

    查看全文↓ 2018-06-28 08:48:38
  • 143****0635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不收费。

    查看全文↓ 2018-06-28 08:48:14

相关问题

  • 买房签合同需要交一下费用:  契税:普通商品住房120平方米以下1.5%,120平米以上为3%;按房屋类型区分,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为3%,当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上,契税按3%收取。  登记费:每套80元  合同印花税:5元  手续费:3元/平方米  申办产权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时,还应搬离房屋共有权执照,每证收费2元。  贷款保险:按贷款额的万分之六×趸交保险系数收取,趸交保费系数根据保险期限的长短而变化。  抵押费用:贷款额×1.4%  初装费:入住新房的时候,其内的生活必需设施肯定要是要完备的,例如煤气管道、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这些同样需要费用支出。一般物业管理公司会在小区内公示初装费价格并协助业主进行安装。  物业费用:大多数人在买房时,往往**关注住宅的价格、是否有车位等,然而却忽略了其所购小区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其实对业主来说,物业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作为每月固定缴纳的收费,在购房时**好将其核算在内,看看是否在自己经济所能承受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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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购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需了解以下基本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 合开发商签的 当然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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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面积。房屋预售属于一种买卖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唯一联系途径。所以预购人对个人利益**好的保护措施还是依据合同,正因为预售合同的面积条款有上述缺陷,才会出现“缩小楼”。因此要在合同中对面积问题进行详细的约定。(二)税费条款。未详细注明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测量费、公证费、律师费、按揭手续费、保险费等,而是存在模糊性条款,如“有关费用”。(三)交楼条款和延迟免责条款。由于延迟交楼为**普遍的违约行为,开发商以此借购房者的钱做自己的生意,但害怕承担违约责任,于是就设计了延迟免责条款。(四)质量和保修条款。房屋质量投诉是商品房投诉的热点之一,但是现行合同范本除了要求经验收合格才能交付外,并无详细的质量要求;并无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的规定;并无详细保修办法。(五)交付房地产证条款。现行合同及其附件没有任何有关房地产交付的时间、办证费用承担及迟延交证的违约责任的规定。(六)物业管理条款。强迫业主长期选择某物业管理公司;没有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项目、标准及相应的服务内容;没有限制收费的规定。(七))产权担保条款。未详细规定开发商的房屋产权存在瑕疵时购房者的救济方法,包括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的金额和方式。

  • 一般情况下,按揭付款方式的要签四本合同,一次性或分期付款的签三本合同。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