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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保证书怎么写

145****6568 | 2018-07-07 02:45:42

已有3个回答

  • 155****1761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的内容《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和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查看全文↓ 2018-07-07 02:48:04
  • 134****6839

    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
    一、本住宅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现予交付使用。 二、住宅基本情况 1、住宅座落:xxx 2、建设单位:xxx 3、设计单位:xxx 4、施工单位:xxx 5、质监单位:xxx 6、物业管理单位:xxx 7、住宅结构类型:xxx 8、质量评定等级:
    三、本住宅自___年 ___月____日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质量问题,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序号住宅质量保修部位、配件保修年限 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按实际年限) 50年 2 屋面防水 5年
    3 外墙面、地下室、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 5年 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 1年 6 门窗、五金件损坏 1年 7 卫生洁具 1年 8 灯具、电器开关 半年 9 管道堵塞 2个月 四、使用说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省建设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起使用。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详见上表)自规定交付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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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公司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除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用户自身造成的原因外,本公司无偿承担表一规定内容的维修,保修期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优质服务。
    (4)用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者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
    (5)用户在使用所购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6)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均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本公司保留备查,一份在住宅交付时提供给用户,一份在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提供给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部门。
    (8)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房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五、持证人 房屋买售人姓名
    房屋编号佳境小区 栋 单元 室 合同号 维修电话 备注
    建设单位(签章) 物业服务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查看全文↓ 2018-07-07 02:47:16
  • 135****8193

    任何商品房都不能保证住宅质量没有任何的问题,这个是不能保证的。

    查看全文↓ 2018-07-07 02:46:18

相关问题

  •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实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交付住宅时,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业主。”

    全部3个回答>
  •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 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和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 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 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 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 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 年;管道堵塞2 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 个采暖期和供冷期;卫生洁具1 年;灯具、电器开关6 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