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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

137****1310 | 2018-07-07 18:45:37

已有3个回答

  • 157****1933

    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有多少,辈数是什么,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因此,如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代位继承人,则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数参与平分遗产。
    说明:
    根据《**高法意见》第27条规定,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查看全文↓ 2018-07-07 18:47:09
  • 158****3218

    代位继承,并不影响分得财产的份额,继承人应该得到多少,代为继承就应该继承多少。只是继承人的继承财产,由代位继承人继承罢了。

    查看全文↓ 2018-07-07 18:46:04
  • 146****7900

    一、代位继承的法律份额是多少

    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查看全文↓ 2018-07-07 18: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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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付广军:降房价先降地价 10万元北京房子6万土地成本中国社科院8日就《房地产蓝皮书》举行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研究员付广军在会上表示,降房价首先降地价。10万块钱北京的房子,6万块钱的土地成本,这只是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还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的税收,还不包括交易环节的契税,也就是说有70%是土地和税费。房地产开发商的毛利润也就10%,10万块钱就挣1万块钱。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压土地,就是因为预期在上涨,卖早了就亏了。详文如下:付广军:非常感谢给我这次发言机会。我听了各位专家发言很受启发,我谈一下我对房地产情况的看法。第一,我赞同大多数专家的意见,房地产一定是要很强的区域性特点。我们讲中国的房地产首先要分清区域性特征,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是不一样的,因为房地产这个产品既然是有地,所谓不动产,不动产就是山东的房子搬不到北京来,因为房地产是和地结合在一起的,肯定有很强的区域性。所以进行房地产分析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去年房地产上涨主要是一线城市、部分二线城市,包括安徽、合肥和南京,由于他们房价过快上涨,造成中国的房地产价格增长很快。实际上大多数三四线城市房价没有涨多少。付广军:我去年做调查,县城房子10年前是3200,10年以后是3800,基本上没有涨。再看一看土地成本,一线城市的土地成本,北京土地成本占房价的60%,而四线城市的土地成本只占到25%。也就是说房价上涨主要是地价上涨,我提出一个观点,降房价首先降地价。10万块钱北京的房子,6万块钱的土地成本,这只是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还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的税收,还不包括交易环节的契税,也就是说有70%是土地和税费。房地产开发商的毛利润也就10%,10万块钱就挣1万块钱。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压土地,就是因为预期在上涨,卖早了就亏了。付广军:一线城市为什么房价高,从需求的角度讲,我们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但是为什么大家不往中小城市流动,而都到大城市呢?省会城市都往北上广深流动,三四线城市都往二线城市流动,因为就业机会多,到小城镇没有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有差距,所以人口都往大城市集中。如果不改变这种机制,大城市的人口流动还是会增长的,增加以后需求还是要往上涨的。所以有人说中国房子的自有化率非常高,达到87%甚至90%,但是自有化率在北京的“京漂”,房子在老家,没有在北京,大量的新城镇人口要买房。有的专家说要培育租赁市场,出租的人是谁?至少有两套才能出租,又得鼓励投资性购买。所以这些政策看得有道理,但真正分析起来还是有问题的。如果不鼓励投资怎么出租?而且大家看看北京的房价,租一套房子一千万的房子在市区,租金一年才十一二万,回报率只有1%,还不如利息。所以租房市场怎么培育,看起来是很美妙的,但实际上可行不可行还值得商榷。付广军:再讲一个问题,未来北京、上海、广东、深圳上海的房价问题,北京的房价能够稳定住,现在要搞雄安新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包括国企、研究机构要搬到雄安,当然雄安的房地产政策没有确定,有可能是租房。但是租房至少有一些人流动到那了,减少人口是抑制北京房价的主要因素。在座的各位都跑到雄安去了,我想北京的房价肯定会稳定,因为需求没有那么多了。现在不好预测,整个宏观政策不确定,这是关于房子的问题。付广军:另外讲一下税率问题。我给大家多讲一下,因为我是税务总局研究所的研究员。税务问题我们知道,中国的房地产有关税大概分三类,一种是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也就是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是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也就是它的纳税主体是企业,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以企业为纳税主体。二是房地产产品的税收,房地产不管是地产还是房产还是不动产,它是作为商品和这个商品有关的税收,包括开发环节,生产环节、交易环节、持有环节,以商品为载体的税收。三是财产税,也就是房地产税,持有环节的财产税。付广军:今天主要讲这个,因为大家议论比较多的就是财产税的问题。现在全国人大为什么又要出台卡在什么地方了?我们思考一下,国外都有房地产税,中国为什么不出台房地产税,中国现在是有房地产税的,是对有经营性质的,比如商业用房有房地产税,只是对居民住房没有房地产税。也就是说我们在保有环节对持有者没有交税,租赁者也是有税,租金的12%。但现在的房地产税是什么问题?中国的房地产和国外的房地产有区别,房子是建在地上的,刚才讲的一个是中国土地供应,还有房子是建在地上的建筑物,是分离的。我们原来房产证有两个,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在叫不动产证。什么区别?付广军:中国买房子相当于分两部分,我买地上建筑物,这个土地租了70年的使用权。这有什么区别?不动产分成两块,地上建筑物是有使用年限的,但是恰恰房产证上是永久产权,但哪个房子能使用70年?土地可以永久使用,但是土地是有限制的,是70年。如果收房产税还是地产税,还是房地产税。现在是房地产税。房产随着使用年限越多,折旧没有了,而且房屋使用权是有年限,到期还租不租。这样造成我们增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概念。在法律上应该进行思考,到现在还没有形成共识,房地产税在法律上怎么讲,因为国外买房就是买地是一起的,中国是租地买房,这就是法律的问题。房地产税、房产税、地产税,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是什么关系?使用权和所有权,使用前是租,是出租人交还是承接人交,主体是谁?这些东西都要思考,但是我也说不好怎么做。希望在座的各位再进行研究,出出主意。我们的房地产未来走势,国有土地的制度如何改革,都面临着进行制度化的思考。我就说这些多,不对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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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财政部门已经起草了我国房地产税法审议稿,尚未进入国务院审议并且提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一些学者对我国2019年能否出台房地产税法持怀疑的态度,但是在笔者看来,只要中央决心已下,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定会克服困难,在**短时间内出台房地产税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交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9年将制定房地产税法。这标志着我国房地产税法立法进入快车道,不久的将来我国将出台房地产税法。  然而到目前为止,关于房地产税法立法宗旨,社会各界仍然存在非常大的争议。部分学者认为,我国已经实行土地出让制度,房地产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消费者购买住房的时候已经支付土地使用费用,如果征收房地产税,那么,有可能会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绝大多数家庭已经购买了属于自己的商品房,如果征收房地产税,那么,就意味着剥夺我国居民的财产权利,这是一种极不妥当的税收制度,立法机关要三思而后行。极少数学者甚至危言耸听,认为如果征收房地产税,那么,“有可能毁掉中国经济的未来”。  房地产税究竟是什么样的税收种类,我国征收房地产税是否会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呢?  首先,房地产税是财产税,这一点毫无疑问。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是房地产,只要拥有房地产,所有权人都必须缴纳房地产税。但是,各国在制定房地产税法过程中,为了照顾中低收入阶层居民,一般会采取免除中低收入阶层居民房地产税的立法模式。房地产税具有明显的收入调节的作用。  其次,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征收房地产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居民的收入。地方政府征收房地产税之后,必须用于完善基础设施,解决社区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住房条件相对较好的社区,收取房地产税也就相对较多,当地教育、医疗基础设施也就相对较好。但是,为了促进其他社区教育、医疗事业发展,地方政府有可能会在统筹兼顾原则基础上,把相对富裕地区房地产税用来修缮相对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设施。  不过无论如何,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税使用问题上,绝对不能拆东墙补西墙,不能挪用房地产税,解决地方政府财政不足的问题。如果地方政府征收房地产税的用于其它目的而不是改善社区的教育、医疗条件,那么,征收房地产税必然会引起巨大争议。  总而言之,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具有调节居民收入的功能。地方政府征收房地产税,是为了解决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如果地方政府把征收房地产税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没有把房地产税用于改善社区的教育和医疗基础设施,提高教育和医疗服务水平,那么,征收房地产税必然会增加居民的负担。  征收房地产税,实际上是让少数房地产拥有者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公共产品供给作出特殊的贡献。房地产税类似是车船税。  一些学者认为,房地产税必须体现“用者自负”原则,只要拥有房地产就应该缴纳房地产税,拥有的房地产越多,需要缴纳的房地产税也就越多。当然,正如我们所分析的那样,由于我国实行土地国有,因此,设计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时候,既要考虑到土地的增值部分,同时也要考虑商品房的增值部分。  财政部门已经起草了我国房地产税法审议稿,尚未进入国务院审议并且提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一些学者对我国2019年能否出台房地产税法持怀疑的态度,但是在笔者看来,只要中央决心已下,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定会克服困难,在**短时间内出台房地产税法。  笔者不太赞同一些学者的说法,认为商品房之所以增值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结果,由于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所以房地产价格不断提高,消费者应当为商品房价格上涨“买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确能提高商品房的价格,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税已包括土地税收部分,因此,在征收房地产税的时候,必须把土地的增值部分和商品房的增值部分区别开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房地产市场真正能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房地产税作为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税收种类。房地产税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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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亡子女的下一代采用代位继承,可以继承他父母应该继承的那一部分,继承七分之一,继承以前属于共有财产,应当七个人都同意以后才可以处理,不一定非得签字,如果有人受到损失,其他人应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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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照《继承法》原理,继承,是继承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亦称遗产)。个人财产是财产所有人的私产,只有私产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是死者的个人房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如公房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不能将公房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如果共同居住人符合承租人(续租)条件,可以申请续租。《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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