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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办购房协议丢了怎么办

132****8264 | 2018-07-09 17:40:15

已有3个回答

  • 134****3025

     如果已经办理房产登记,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丢失,仍可以办理房产证,也就是可以要回房子的。
      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若已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办理房产证。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若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法律对购房者具有保护,及时购房合同及收据丢失,仍然可以办理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8-07-09 17:42:16
  • 134****6835

    (1)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同时需要支付合同的工本费。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查看全文↓ 2018-07-09 17:41:39
  • 144****4450

    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人难免会丢三落四,购房合同丢失也很常见。一旦丢失,麻烦事儿也是一大堆,但是购房者也无需害怕,有补救措施。
    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
    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则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一般情况下,我们自己手上都只有一份合同,主要作用是在交房或者房产证下来之前办户口、办居住证用的。其余用来办房产证和按揭贷款的合同已经被开发商提前收走了,所以自己的那一份弄丢了是不会影响到按揭和办理房产证的。
    如果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不给你盖章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证明房子是你的,那就是找销售帮忙去复印一份购房合同,然后自己带上身份证去房管局打印一张备案表,也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你买的。

    查看全文↓ 2018-07-09 17:41:02

相关问题

  • ①:购买的是期房,并且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房地产管理和土地管理查询。②:《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的隐患。③: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④: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⑤: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它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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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购房的付款发票丢了这个发票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付款凭证了,丢了之后的影响还是很明显的,不过补救起来也没有那么困难。首先是按揭买房的**款发票,这个发票的影响要稍微小一点,因为我们的房屋款项还没有交完,当我们交完了款项之后,还会有一个全款发票,这张发票就要好好保存了,毕竟有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和过户这些。其次全款买房的发票,有些财大气粗的朋友会全款买房。如果全款买房的发票丢了的话,就是要麻烦一些。我们得带着身份证明和购房合同这些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他们的发票存根,然后再通过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就行了。提到房地产行业,有本小说比小编描述的更加立体宏观,推荐给各位品鉴。第二:那么大的购房合同被你丢了怎么办?因为这个买房是有流程的,而且还存在预售制度。所以我们根据三种不同的情况来教大家怎么补救。1、还没有在开发商那里做预售登记的情况这种情况是**简单的,因为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我们只要将原先的合同作废,花个工本费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就行了,毕竟都是制式合同很快的。2、预售登记已经完成,但是贷款还没有确定对于绝大多数朋友来说都是要贷款买房的。因此,在我们已经做完预售登记之后将合同丢失的话,就要通过报纸等公开媒体,进行合同报废声明的公示,这个时间是三个月。看看,多耽误事吧。时间到了之后,再拿着刊登有报废声明的报纸去注销原先的合同,然后就可以签一份新的购房合同了。3、登记也做了,贷款也完成了,结果合同丢了这个时候,首先就是像上面一样,先去报纸上做个三个月的报废声明。然后再去找银行签一个新的协议,将重新签订的合同放到银行。虽然说合同内容是一样的,但是制式合同的编号是不同的,所以你重新签合同之后,就要与银行协定将原来的合同号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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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般来说,如需抵押贷款,完整的购房合同将有四份:开发商一份,房管部门一份,购房者一份以及贷款银行一份。房产证由开发商统一办理,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原则上并不影响房产证办理的进度。“但购房者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复印一份,加盖合同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合法权利。”2. 业主可申明合同作废,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另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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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在不小心弄丢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之后很多人都表现得很慌张,不知道要怎么办?其实不用害怕,只是我们可能还不太了解这个应对政策,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备件申请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二、备案查档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 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收费标准是房屋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一般来讲不用担心。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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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遗失了必须找到开发商进行补办,这是唯一途径。到房产局备案处报出所购买的项目,在系统内可以查询到开发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只要是正规的项目都能找到开发商。但是馨窝网提醒,你需交一些费用给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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