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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办购房协议丢了怎么办?麻烦求有会的告知下?

143****4881 | 2019-07-05 23:15:14

已有3个回答

  • 156****3631

    ①:购买的是期房,并且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房地产管理和土地管理查询。
    ②:《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的隐患。
    ③: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④: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⑤: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它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查看全文↓ 2019-07-05 23:15:53
  • 153****3927

    购房合同丢失
    (1)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同时需要支付合同的工本费。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查看全文↓ 2019-07-05 23:15:42
  • 155****9649

    购房证明丢失
    (1)购房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证明。如果购房证明丢失,需要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能提取公积金。
    (2)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证明(全款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款证明,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证明,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7-05 23:15:34

相关问题

  •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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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已经办理房产登记,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丢失,仍可以办理房产证,也就是可以要回房子的。  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若已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办理房产证。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若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法律对购房者具有保护,及时购房合同及收据丢失,仍然可以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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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的购房合同可以办理居住证吗;购房合同肯定是不能办理居住证。。。因为购房合同并不能代表真实性就有了房产,只能是意象性说明购房。并且只有购房合同,还不能说明你已经入住时间。并且办理居住证还需要以下手续:需要住房的房产证,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稳定工作单位)。如果是租房,还需要租房协议,房东的配合。(需要有居住时间达到6个月或以上)还需要缴纳的社保基金的证明。(个别地区是连续缴满6个月) 。再需要什么,办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给你解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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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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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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