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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没硬化可以交房吗

145****6112 | 2018-07-11 22:34:36

已有3个回答

  • 135****3722

    如果是少量的绿化没弄完是可以交房的吧,如果大部分都没有弄完就不能交房

    查看全文↓ 2018-07-11 22:35:34
  • 147****5329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查看全文↓ 2018-07-11 22:35:19
  • 132****1142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2、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
      3、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
      4、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7、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

    查看全文↓ 2018-07-11 22:35:06

相关问题

  • 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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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想,假如你一天都没住过的可以不交,那么一个月只住了一天的人该不该交,该交多少?以此类推,住了N天的呢?这个月“我出差”没住,又该怎么算?若要做到如此细化、精细,岂不是物业要在小区大门口摆个打卡机,业主进入小区要求打卡,且要24小时有专人监督,防止“逃避打卡”进而逃避分摊水电费。可行吗?由此,还可以引发到高层房屋的电梯使用:他家亲戚朋友多,乘电梯次数自然就多,你家只住你一人,且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乘电梯次数少,两家该不该交同样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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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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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生产需要,用地手续完成后可以建砖混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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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格意义上讲房子在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前开发商是不能交付使用的,需要经过分批验收或综合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交付使用的,具体是按照哪一个标准来执行,可以参考购房合同里的约定。里面有相关的交房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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