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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预售许可证可以认筹吗?

142****6837 | 2018-07-12 19:18:54

已有3个回答

  • 138****6163

    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开发商违反了《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是明显违法行为。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23:19
  • 152****6900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没有预售证的话是不能认筹的!开发商的行为是非法的。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19:31
  • 141****4158

    需要的,首先应明确: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VIP排号”等行为,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
    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
    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
    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19:09

相关问题

  •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不合规的。

    全部5个回答>
  • 贵阳市住建局再次发出通知,未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进行买卖,也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变相销售或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该局还暂定每季度在媒体上公示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开企业和项目,一旦发现有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销售,市民可拨打电话5816524进行投诉,查证属实后将没收项目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还会处以重罚。与此同时,贵阳市住建局还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可登录贵阳市住建局政务网、筑房网等相关网站的预售许可证专区查询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可拨打电话7987419进行查询。而在销售现场,房开企业也必须依法出示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土地规划、施工许可以及预售许可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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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没有预售证的话是不能认筹的!开发商的行为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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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房屋是千万不能买的:(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没有预售证是开发商不具备以上任何一个条件,要是买下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是不可以买的。依据《房屋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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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不可以买,大多数的新楼盘都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开始大卖属于违规销售。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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