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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合同上注明吗

149****0078 | 2018-07-12 20:00:30

已有4个回答

  • 153****4494

    是的, 房产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01:42
  • 157****7054

    在购房合同中没有写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只写了建筑面积,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部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还需要说明一点,对于产权证上**终登记的建筑面积是以房产中心认可的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中载明的面积数据为准。当这个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比时,对误差比的处置方式也需要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01:31
  • 134****8513

    由于目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二中,只对标出公摊部位有要求,既没有标出公摊面积总数,也没有标出各公摊部位的实际面积数量,这就为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留下了漏洞。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01:24
  • 156****7509

    1、建筑面积分为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合同上应该表明这3个面积。
    2、合同备案以后才能办理贷款,开发商迟迟没给你合同是不是合同有问题啊
    3、既然合同都不敢给你,开发商就更不可能把面积问题补在合同上,尤其是你已经签完了合同。
    4、你所说的3%是指面积误差比。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如果在3%以内双方进行多退少补,如果大于3%,多出部分有卖方承担,如果小于3%,卖房将双倍偿还多出部分。
    5、贷款合同正常是4份,买卖双方各一份,房产局一份,银行一份。有些银行需要走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也要合同原件,就会把你手里的收走,你就只能拿复印件。但是那也应该叫你看见原件才行。
    6、正常情况下,合同备案是一个工作日,**多也不能超过1星期。
    7、公摊面积你应该不用担心,不是他们想说多少就是多少,这个的专业部门去测量审核的,如果你对你的面积有异议,可以申诉再次测量。一般步梯比电梯公摊面积小,公摊面积和你建筑面积有关,建筑面积越大,公摊就越大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01:16

相关问题

  • 一、赠送的阳台、阁楼等,大多是楼盘的促销手段,但因为很多赠送的属于公共部分或者开发商出于避税等方面考虑,一般不会写进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的面积指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但是赠送面积是不算进建筑面积,房屋拆迁时,自然也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二、赠送面积并不同于正常购买面积,它一般不能计入产权面积,因此不能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大多开发商不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内,购房者**好应要求将赠送内容写入补充协议中。三、首先要清楚赠送部分的真实情况,无论是面积还是精装修,抑或是物业费,购房人都要先了解清楚,如果赠送的附加值是切切实实的,要尽量要求把赠送面积的详细条款切实写入合同附件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这样才能真正受法律保护。对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不要相信,但要做好只有合同才是正规可靠的。即便不能写入合同,也建议购房人在买房前应该对开发商的承诺留有录音、照相等证据,一旦收房时遇到问题,可以采取集体维权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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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上无论是手写合同还是网签合同都没有公摊面积。而且合同都是以网签合同为准,网签合同是经过房产局备案的,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直接在网上就可以查到你的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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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有个赠送面积是不写在合同上的,赠送的面积是不能写在合同的,这都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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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有关规定,你可以就交付时间和对方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是应当黑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对于签订补充协议,建议你咨询当地公证处,你带着公证员到对方办事处,要求协商交房事宜,并签下补充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公证处可以证明你和对方进行了协商,但是没有达成协议。紧接着,如果对方对外留了电子邮箱,你可以给对方发电子邮件,表明你要求对方随时交房的意思。如果对方没有电子邮箱,你可以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发出信件,表明同一意思;注意把有关照片拍下来,作为证据。如果对方还没动静,你就可以起诉到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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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面积有三种计算方式,分别是按套、按建筑面积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一般来说,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并不常见,大多都是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也就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除了套内使用面积之外,公摊面积也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房面积的一部分。当然,**有用的还是套内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才是购房者居住时候能真切感受到的,与居住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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