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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土地证过户非本村人吗?

139****9281 | 2018-07-13 09:18:47

已有5个回答

  • 148****1586

    这个建议咨询当地土地局

    查看全文↓ 2018-07-13 09:20:20
  • 158****5391

    房屋与土地是不可分的,房屋出售与之相连的土地所有权也改变了性质,而村里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故不能出售给非本村人.如出售了,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或者联系一定数量的村民,要求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制止村委会的行为.

    查看全文↓ 2018-07-13 09:20:04
  • 145****3957

    因为宅基地和自留地为农村的根本,国家不允许买卖,更不许其他村民申请本村用地,如果宅基地和自留地可以申请和自由买卖,那农民就没有土地了

    查看全文↓ 2018-07-13 09:19:52
  • 157****2363

    你好!土地证过户与户口无关。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由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完税证明去国土局办理。二:由买卖携带房产证去房产住宅局调档,办好后携档案复印件办理周先生给他派分00

    查看全文↓ 2018-07-13 09:19:36
  • 157****3790

    集体土地可以过户,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你变更房产证的。(国有土地变更:先更房产证,后土地证。集体土地:先土地证,后房产证)。

    拓展资料: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销售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核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土地证过户费用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2.土地证能过户缴交资料: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买卖双方身份证明;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3.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7-13 09: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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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物权法》第1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及第1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可以抵押贷款。基本上集体土地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按揭或者抵押贷款的,国家有这样的政策的,但是银行方面好像有些银行松点,可以贷款,我估计是信用贷款什么的,具体你问下银行方面。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可用作抵押,(《担保法》中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以下财产不可用作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虽赣州市拟在会昌等县开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但因相关改革试点文件尚未正式印发,暂时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待正式文件印发后,方可作为抵押物。综上所述,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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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对外进行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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