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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证过户非本村人吗?谁知道呢?

148****0333 | 2019-09-18 11:31:44

已有4个回答

  • 151****8493

    因为宅基地和自留地为农村的根本,国家不允许买卖,更不许其他村民申请本村用地,如果宅基地和自留地可以申请和自由买卖,那农民就没有土地了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32:06
  • 153****2554

    集体土地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的相关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亦不是由国家的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者是相关村委会颁发的,这种类型的相关房产我们通常称之为“乡产权房”,又可以叫做“小产权房”。这种房屋事实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亦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可以进行交易,但是本身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
    集体的所有土地上建成的那些房屋需转让的,应当符以下的这些条件:
    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书。居住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居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32:01
  • 154****85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 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扩展资料: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31:57
  • 145****7041

    1.购房合同文本网上很多,可查找下载
    2.房屋可以顺利过户,但依照法律规定,你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土地难以过户。
    3.房屋拆迁,不会有什么影响。
    4.农村土地都为批准拨用宅基地性质,即使是城镇国有土地出让住宅使用权70年届后,使用权人也有优先续期的权利,依据物权法自然有权处置自己的房屋并享受拆迁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31:53

相关问题

  • 这个建议咨询当地土地局

    全部5个回答>
  • 如果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对外进行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全部3个回答>
  • 你好,是否取得村委会同意是是否合法的关键。

    全部3个回答>
  • 集体土地证是不能分割到户的,只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才可以分割,每家每户都有独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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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除了价格便宜一点,办理手续和新征一块土地差不多。 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和你企业的性质是不搭边的两回事情,一般情况下集体企业改制的时候,改制文件中对土地的处置应该有比较明确的办法。如果没有的话,直接变更为个人是肯定不行的,必须要办理转让手续得交税。 如果你只是为融资的话,我觉得变更土地性质根本没有必要。补办出让要花的钱肯定比银行评估后打折所能贷给你的钱高!集体土地证书作为零资产同样可以和房产在一起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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