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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间的房子可以加共有人吗?

152****1510 | 2018-07-16 15:58:01

已有4个回答

  • 155****4650

    贷款期间的房屋增加共有权人
    征得银行同意可以,但银行一般不同意。
    换代期间因为该房产设定了抵押,所以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不会同意增减共有人的(当地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你可以考虑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婚前/婚后财产公证 ,一样可以证明该房产为公有财产,等到贷款还清之后再去办理共有权手续,增加共有人就没有限制了。

    查看全文↓ 2018-07-16 15:58:52
  • 145****3680

    如果您所需要增加的名字是夫妻中的一员并且在不限购状态是可以增加,费用很低。如果是其他人就需要缴税, 温馨提示:由于您的房屋还在继续贷款中,房产证上增加名字的人除了享有产权外同时也要承担共同债务人,所以增加前需考虑清楚。
    房产证上的名字,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房屋的权人,如果想要加名字,就叫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关于房产证上名字,大家平常接触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具体的情况要具体对待,一起来看一下这11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婚前买房,登记在己方名下,购房款来自己方婚前财产。妥妥的个人婚前财产。
    第二种情况
    婚前购房,登记在两人名下,购房款来自己方婚前财产。
    这种情况要区分住宅用途。如果是婚房(婚后共同居住),一般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非婚房,如用作出租,一般认定是己方对对方的赠与,可以主张为有条件的赠与。
    第三种情况
    婚前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款来源于己方婚前财产,婚前供一些,婚后共同还款,还没供完。
    这种情况应该按出资比例分割。譬如首期款10万,婚前供2万,婚后共同供15万,还有8万没供完,那么房屋中属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为15万/(10万+2万+15万+8万)=42.86%。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还规定这个房屋应归己方,己方向对方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房屋离婚时的价值*42.86%/2计算。
    要注意两点,第一,供楼款应当本息合并计算,不应只计算本金。第二,婚后共同供款,指的是用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收入供款,譬如男方工作赚钱,女方全职顾家,供楼款全部由男方支付,男方婚后用起工作收入支付的供楼款全部都算是夫妻共同支付的供楼款。
    第四种情况
    婚前购买,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对对方的赠予,可以主张是附条件的赠予。
    第五种情况
    婚前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首期款来源于己方婚前财产,婚前供了一些,婚后共同供款,还没供完。
    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婚房,一般认定为整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婚房,参照第三种情况处理。
    第六种情况
    婚后购买,登记在己方名下,购房款全部来源于己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房屋是妥妥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七种情况
    婚后购买,登记在己方名下,购房款来源于己方及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一般按出资比例认定各自所占房屋产权份额。
    第八种情况
    婚后购买,登记在己方名下,首期款来源于己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供款,还没供完。
    参照第三种情况处理,用婚前财产支付的**部分所对应的房屋产权份额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第九种情况
    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首期款来源于己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供款,还没供完。
    按第八种情况处理。
    第十种情况
    婚后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款来源于婚后共同收入。
    房屋是妥妥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一种情况
    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购房款来源于婚后共同收入。
    同第十种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购房时间应按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计算。

    查看全文↓ 2018-07-16 15:58:45
  • 143****5234

      1、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2、《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查看全文↓ 2018-07-16 15:58:32
  • 157****0159

    不可以。后边的问题就不存在了。
    房子在还贷中,说明已经在房管局登记备案了,房屋买受人就是你男友一个人。房子已经登记备案,且在还贷中的房子是不能加减名字的,只能等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后再加名。

    查看全文↓ 2018-07-16 15: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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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产权人和共有人其实就是住房产权所有人,如果处理房屋产权需要双方签字,实际上没有区别,共同享有该房屋产权,如果一定要分区别的话,如果有区分产权比例的话,属于按份享有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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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房屋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如下:1. 处分自己份额权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而言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有房产。2. 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鉴于房产不可任意分割,故多采用折价进行分割。3. 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毕后,一部分房产所有人需要出卖其所有房产的,如果该部分房产作为未分割前共同房产的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那么,另一部分房产所有人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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