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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东绿带都建安置房吗

153****2055 | 2018-07-19 09:42:19

已有3个回答

  • 147****3519

    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查看全文↓ 2018-07-19 09:43:11
  • 153****9716

    呵呵,开发商都是这个样子的。前面说得好好听,如果你信了,后面你就难了!
    当然你这个问题你可以向政 府部门去反映情况的。

    查看全文↓ 2018-07-19 09:42:56
  • 132****0823

    有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就可以迁移户口
      公安部明令禁止“空户、挂户”,所以对于原户籍房子已经拆迁,是必须迁移户口的。迁移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第一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到房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房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查看全文↓ 2018-07-19 09: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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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是有产权的,安置房作为不动产,房产证即为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有房产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安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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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用地概念: 留用地,也叫回扣地、安置用地,是与“货币”并存的一种“以地换地”的征地补偿方式,用来安置被征地村民。留用地面积一般按被征土地面积的10%确定,用于工厂、商铺和村民安置房建设。为什么要给留用地? 第一,征地时,如果不预留些建设用地给村里,以后村里想发展产业,将无建设用地可用;因为剩下的农田,国家极力保护,占用建设要坐牢。用征地补偿款那点钱,买不了几个平方的国有土地。第二、征地补偿款的钱总会花完,到时候怎么办呢。失地农民去工厂打工,或者自己开店做小生意,赚走大头的往往是拥有土地的工厂老板或者收租金的商场老板。与其替别人赚钱,不如自己村里有留用地,发展产业,这样,就业解决了,失地农民还可以集体致富。 通俗地说,原来被征土地上减少的收入,可以在留用地的房子上收租金得到补偿。所以,地方政府就出台留用地政策。温州市乐清市,1999年起,先后出台 “征地暂行规定”、“征地管理办法”,规定了留用地。浙江省也出台了一些规定(详见网站下载资料)。办理程序: 根据这些文件以及到各政府部门的规定,在乐清市,留用地从取得指标,到办理产权证,分七步: 第一步,取得指标。比方说,山弄村被征了82亩地,按10%得8.2亩的留用地。这时,留用地面积是确定的,记在土地局的台帐上,但位置还没有确定,所以叫“指标”。 第二步,找位置。根据规划,看看本村、本镇或本市范围内,哪些空地、农田打算做为建设用地的,找到那个地块的相关权利人,进行协商,该地块的村召开会议讨论是否同意被征收。比方说,吕庄村在老104国道边上有块农田,可规划为建设用地的,找到吕庄村干部和村民协商,吕庄村开会讨论,同意被征收。 第三步,立项审批。山弄村打报告,要在这块吕庄村的土地上建房。发展计划局(现称发改局)初步审批建房的规模、用途以及建的房子给谁住。 第四步,办征地手续。土地局征用吕庄村的土地,办理征地手续。 第五步、编可行性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审批施工图纸、分配住宅的名单。 第六步、开工建设。 第七步、竣工验收,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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