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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买别人房子现在卖方后悔不同意房子过户怎么办?

131****7005 | 2018-08-09 11:38:38

已有4个回答

  • 151****4533

    你杯具了,法律途径是必然,你要收集一切对你有利的证据,越多越好。

    查看全文↓ 2018-08-09 12:44:44
  • 141****9423

    涉及合同法 与物权法 合同是有效的 可以告他违约 赔偿违约金 房屋未办理过户 就不算是你的 法律不予保护 即他可以收回 但赔偿你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8-08-09 12:40:01
  • 143****4402

    如果证据确凿,有购房合同,有付款凭证,可以起诉卖方,可以要求其过户或要求其退房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8-09 12:23:35
  • 145****4740

    迟延交房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6条也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查看全文↓ 2018-08-09 12:23:16

相关问题

  • 房产证过户了吗,还有签了购房合同没?如果没有,建议你和亲戚协商,赔点钱当他的损失,如果现在的房价比买卖之时高很多的话估计他也不会同意,看你出钱多少了签了合同,过了户的话基本上不可能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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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你不要不经房东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还是尽量沟通.因为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第二款明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你瞒着房东将房屋转租,一旦被房东发现后他将租赁合同解除的话,你与同学的同事又会产生纠纷,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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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未过户,卖家反悔的解决办法如下:1、可以通过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保护你的权益。所谓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个新的制度,它保护的是买受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经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买受人)的同意而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该制度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卖方一房两卖而导致前面买受人的权利可能遭受的损害。2、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预告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以与卖家约定向登记机关进行预告登记,该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和限制原物权所有人的效力,效力期间为三个月,期间的起点为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若自己真正实现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应尽快到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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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卖方可以出具委托书,让委托人全权代理公证及产权变更任务,可以不到场。2.这样才能办理公证,以及提供所有手续如:卖方直接签署的合同、结婚证、共有人同意证明、户口证等等。3.房产公证费一般2百多一点。4.房产归属权应该没到房管局变更还是卖方的,你要注意以后办理产权变更时候,房管局是依照合同签署日期、公证日期,还是到房管局办理变更手续日期收取5年二手房费用的,这点你现在需要特别搞清楚的!其他没什么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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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某些角度上来看 你男友的想法并非过于自私,家里没人管他,如果他还有抱负,有理想,那么10万是他的大好机会,换做我 我也选择婚事从简 事业优先!人生没几次机会 有了事业,不怕没别的。 至于每月还贷,这个必须要求他共同承担,多也好少也罢,不能你一个人顶。如果他真不考虑你的压力 非要以租房的形势那更好,房产还没有他的股份,租金你说的算。 结婚证必须要领,难道他害怕领证后他的生意有你一半?不领证的话这两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婚前财产?还是不想占你便宜?你28了 如果你就想嫁给他 酒席可以晚办 结婚证必需要领 。 **后建议你还是换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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