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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契税发票丢失,如何支取购房公积金?

146****8283 | 2018-08-15 21:54:53

已有4个回答

  • 138****6243

    根据公积金相关规定,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受买人自购房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购房一年的提取实现以过户后的房屋产权发证时间为依据);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协议)、契税完税证明、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有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还款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所提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偿还本息的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按偿还商业贷款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款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

    查看全文↓ 2018-08-15 21:55:30
  • 157****5675

    一、契税丢失之后可以到地税部门补办,操作流程为,到地税部门填报挂失声明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所审批后,持这份审批表到报社刊登声明作废,再凭报纸和相关购房材料进行补办。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8-15 21:55:19
  • 138****1483

    去地税局,找原件在复印一份
    提公积金光有房产证应该不可以。
    你可以打电话问一下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8-08-15 21:55:13
  • 131****2125

    公积金提取不需要契税发票,要购房发票和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8-15 21:55:06

相关问题

  • 提取公积金需凭房产证、完税证明等购房资料提取,这些资料只能在交易过户后取得,因此购房**款不能使用公积金。但一次性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多次提取,每半年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对于按揭购房的,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为止。 此外,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若一方购房,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即使产权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另一方(配偶)也对房屋拥有所有权。而一方在结婚前购房,结婚后另一方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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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人经常丢钱,有人丢钥匙,也有人丢手机……但是,已经买过房的人,这几类单价可千万不能丢!1、房产证房产证的重要性不说大家也都知道,房产证是证明你是该房屋的所有人,可以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处理的重要凭证,一旦丢失,你作为产权人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了。而且,不管你是要去银行贷款,还是要再次出售房屋,都必须要用到房产证。【注意】如果你真的不小心遗失了房产证,一定要及时拿着身份证到房管局填写一份房产证遗失声明,并在报刊上刊登房产证遗失声明。若六个月之后,你的房产证依旧没有找回来,那就拿着遗失声明和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以及身份证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2、购房合同有些人会觉得房产买卖的过程一旦完成,购房合同便不再具有什么作用,所以丢不丢也无关紧要。事实是,你千万不能这么想!购房合同也是很重要的单据之一,一旦发生房产纠纷,购房合同便是有利的证据。但,购房合同要是丢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小编根据以下五种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解释:一、如果未做预售登记,你就只需要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二、如果已做预售登记但未办理按揭,就需要你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三个月后,到预售登记机关注销之前的合同,再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三、如果已经办理了按揭,那么你在完成第二种情况中的步骤之后,还要与贷款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将新的贷款合同交给银行作质押。四、如果购买的是期房且未办理房产登记,那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应该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只要还能办理产权登记,那么即使丢失了合同也不会产生影响。五、如果购买的是现房的话,购房合同已经过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才会视为有效,若丢失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3、契税证明契税证明也被称为契税完税证明,一般在办理过户或者缴纳个税、增值税的时候需要用到,也是不可丢失的单据之一。如果你不慎丢失了契税证明,就只能拿着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去税务部门开具契税缴纳证明了,因为契税完税证明是不能补办的。4、购房发票购房发票是被不少人忽视的票据之一,但其实它有着重大的用处,不管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是再次出售房屋,你都需要出示购房发票的原件。**重要的是,购房发票一旦丢失是不能补办的。你能做的就是到房屋登记大厅去查查档案,但这个档案并不能打印出来。5、物业费、供暖费发票为了避免物业公司会以“没有发票不能证明已经交过物业费”为由,向你索要物业费,你的物业费和供暖费的发票尽量都保留好,毕竟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如果你的物业、供暖费发票丢失了,同样是不能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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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没有购房发票将导致办房产证受阻购房发票其实就是开发商交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一种证明,通常来说,开发票的手续有两种,一种是由开发商自行到税务局开票后给购房者;另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一起到税务局开具发票。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时候,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人员会要求购房人出具购房全款发票,用以证明房屋已经完成资金交割,房子产权已经可以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了。如果购房后没有发票,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2、不能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房贷,就需要提供购房全额发票,只有提供了购房全额发票才能证明房子归购房者本人所有,否则将不能证明这个关系,也就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房贷。3、办理落户会受阻部分城市要求买房人凭购房发票去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这时候就需要提供购房发票了,不能提供的话,便无法正常办理落户手续。4、出售自用不满五年自住房时计算个税出售自用满五年且为家庭仅有住房时可免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不满足购房满五年或不是仅有住房的话,需要承担成交总额的1%或者利润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利润部分就是参考现评估价格和卖房人原始购房发票上价格的差额部分所得。丢了购房发票,无法提供原始购房价格证明,卖房子时都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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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二、发票开出已认证: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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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拿着已经备案的交易合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复印契税记账联,盖收取单位公章或专用章;到售房单位复印购房发票记账联,盖售房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意单据上的章一定要与原始单据上的章一致。2、发票不能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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