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类型 >自建房 >详情

农民建房审批手续有哪些?

136****9177 | 2018-10-16 23:54:19

已有3个回答

  • 142****6821

    一、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二、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三、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四、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六、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审批程序及要求。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查看全文↓ 2018-10-16 23:55:02
  • 147****6260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个人申请:村民在向村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时,必须同时出具原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如果村民提供不出“两证”,但土地和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事实存在,则由国土所、村建站会同所在村联合确认,并出具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初步审查:由片长牵头,村建站、国土所工作人员和村综合监管员一起到现场查勘。现场查勘时,必须拍摄原有占地地貌照片和原有房屋结构照片,实地丈量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绘制平面位置图。根据农户申请,绘制建设规划图,填写《村民建房初步审查表》,参加人员分别提出各自的意见,并逐个签字,以示负责。凡改变层次、扩大占地面积的,需要一事一议,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提交镇长办公会讨论,**终以镇长办公会议纪要为准。
    单位联审:片长、国土所、农经站、计生站等相关部门,未在《村民建房申请表》上全部签注意见,村建站不得接受申报材料,更不得提交镇长办公会议讨论。
    集体审批:镇长办公会议由镇长、副镇长参加,各片片长、分管村建工作的负责人、村建助理、国土所长、村建站负责人、财政所长、政府办公室主任等列席。讨论时,由村建站依据《村民建房申请表》分别提出议题,分片逐村逐户提交讨论。所提每份议题必须手续齐全,否则不予讨论。批准时,依照规定从严控制超标准建设。
    现场办公:镇长办公会结束后,由各片片长、村建、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以片为单位,按照村建站提交镇长办公会讨论的村民建房议题,逐村逐户现场勘查,同意批准建设的,片长、分管负责人必须在会议现场签字,**后由村建站将各片现场办公的综合意见汇总报镇长,由镇长安排政府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
    发放许可证:村建站根据镇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平房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30元的不违章建设保证金;批建楼房的,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50元的不违章建设保证金。符合安排宅基地,需拆除原房屋,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同时交纳5万元拆除保证金。村建站、国土所和村综合监管员一起到现场按证放样。村民在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不得拆除房屋,供电部门不得为建房户提供三相电服务,村建站和村综合监管员不得为建房户放样,可以重新按程序申请办理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0-16 23:54:47
  • 154****7819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通过(签署意见、村委盖章)。
    3.国土规划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签署意见并盖章)。
    4.镇分管土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5.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6.国土规划所会同相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
    7.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查看全文↓ 2018-10-16 23:54:38

相关问题

  • 资料显示,现在在农村盖房要经过审批的,实行住宅准建制度,只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等证件之后,才能动工盖房。申请宅基地来修建房屋需要经过层层的审批。没到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而自主建房将会拿不到房产证,属于违法建筑 。现行农村盖房政策是:农村集体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本集体成员(一般为本村农业户口)享有使用权;非本村集体户口,原有房屋在本村,且已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合法土地使用证的,其本人和后代子女可以继续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城市户口的人不允许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在农村建房是违法的。城市户口在农村建房的话是办不了房产证,农村的房子只有本村的农业户口,才能办理相关证件。因为农村建房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而出现以下3类情况将禁盖,6种被收:一、3类情况下将禁止建房1、一户多宅的农村家庭不允许再建造新房;2、出现违规建房情况的将禁止建房,比如,再耕地上建造房屋,或是建房前未被获得审批的;3、政府正在进行农村规划调整,或是出现土地赔偿和拆迁的,也将会停止农村自建房审批。二、6种房屋将被依法收回1、农村房屋主人去世后,无人继承房屋和宅基地的;2、将农村房屋违法违规出售给城市居民的;3、农村房屋长期被闲置,成为危房或是已经坍塌两年以上的;4、获得土地拆迁赔偿或是已经分到安置房的,其原来的房屋将会被收回;5、农民利用新的宅基地建房后,老宅基地必须被收回;6、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房屋和宅基地也将会被收回

    全部3个回答>
  • 申请建房农村村民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 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建房申请,张榜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同时附原有住房(拆除、调剂)协议或无偿交由村委统一管理的协议(统一文本)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查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申请建房家庭常住人口数;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公示后无异议的,分别报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对拟安排的占地面积、土地坐落、原有住房拆除期限、新房建造时间等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 公示后无异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规划审核意见,符合建房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农村村民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建房审批手续,符合建房条件的,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申请使用农用地建房的,按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用地批准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委托有资质的勘测单位放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放样验线后,即可动工建设。

    全部3个回答>
  •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一、程序(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全部3个回答>
  • 一、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二、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三、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四、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六、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1、审批程序及要求。(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全部3个回答>
  • 成本估价:400元~450元/㎡(含简装各地有区别)成本总价:10万元~20万元(3~5居室)对于大部分农村地区居民或者外出务工农民工子弟,在城市房价不断高涨的当今,居住地家乡自建房屋无疑是很好的出路。因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和物价水平有所差别,现提供部分自建房屋成本数据如下,仅供参考:基础建材需求量:钢材12吨左右,水泥50吨,石子90方,砂120方。(以上数据仅供参考,若对房屋装修有更高要求则另议)部分成本量及报价数据:1、桩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2、钢筋:160~300元/平方米;3、砼:0.3~0.5立方/平方米,合100~165元/平方米;4、砌体工程:60~120元/平方米;5、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6、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