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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楼房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136****1433 | 2018-10-19 02:01:36

已有4个回答

  • 145****1508

    50年表示你的拥有年限,大部分70年,现在你交的买房款,其实相当于租金,过了时间,只剩下手里的一张房产证废纸。

    查看全文↓ 2018-10-19 02:02:31
  • 146****5507

    50年到期以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使用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查看全文↓ 2018-10-19 02:02:18
  • 142****5150

    满意答案一路嗨皮20级2009-08-07不是的!是使用50年以后又要缴纳费用 追问: 还要交什么费用啊?多少啊?具体一点?谢谢~ 回答: 这个要等50年以后才知道,国家没有规定,只是这样设计的!
    追问: 合同上面是这样说的~房屋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为50 年,、但房地产称一直住到房子不能住的时候, 回答: 是这个意思!
    一般讲50年只是个设计数,谁也不知道50年以后会发生什么!只是到50年后,土地是国有的,国家如果需要在那里建设什么设施,就有权要求拆除房屋,房主就得听从。或补交什么土地出让金之类的费用。 回答: 那就要看那时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反正现在是有补偿的,但是不多哦

    查看全文↓ 2018-10-19 02:02:14
  • 131****4685

    现在设计房屋的使用年限是50年。如果是强拆,基本上不会牵扯到房屋寿命的问题。
    如果开发商勾结官宦的话,就会很麻烦了,按照法律来说,老百姓有物权法,但是物权法在于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土地使用权出售当中牵涉到的法律(具体叫什么法我想不起来了)起到冲突的时候,法院基本上都会维护开发商的利益,之前,上海就有类似的问题,平民(还是拥有新西兰国籍的平民),拿起物权法,也保护不了自己的土地。
    我感觉,自从03年房地产日渐发达以来,土地财政捆绑地方经济,使得官员升迁更加便利的模式,就在中国兴盛起来了。官员通过出售土地,得到资金,然后花钱装饰城市,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表面上,看似城市被美化的很好,GDP很高,而实际上,老百姓的生活成本更高了,收入却没有按GDP的提高同比例提高,购买力下降,但是等到这个城市矛盾激化的时候,官老爷恐怕已经升迁了……
    朋友,这就是命,没办法的……碰到这类事情,争取多赔偿吧……

    查看全文↓ 2018-10-19 02:02:08

相关问题

  • 你的提问中归结起来,涉及到2方面问题,我分开说说,供你参考。1、设计年限到期的处理方式:在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中通过正常使用、维护,其房屋结构具有相应的可靠度,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设备供应等参建各方应满足相应可靠度提供保障,并承担相应责任,也就是说,对设计使用年限确定为50年的,那么在这50年中是他们的责任期,过了这50年,就撇清了各参建方责任,但这不意味着该栋房屋就不能继续使用了,需要由作为该房屋的产权单位需根据部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向当地房产局申报鉴定。鉴定机构根据鉴定,会作出包括: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四种处理决定。产权单位需根据鉴定文书作出相应处置。事实上,多数房屋未遭受强烈的灾害,一般在一定时期内都属观察使用或处理使用,那些被拆除的大多是因为随城市发展土地再利用而拆除的,有的房屋甚至还没到设计使用年限就被拆除了。至于房屋防水等,对材料因年久或老化,一般在使用过程中需对房屋进行维修,包括小修、中修,甚至大修。2、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问题:对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的处理方式,《物权法》中规定得较为清楚,对你说的70年是指住宅建设用地。《物权法》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规定是:“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而自动续期后是需要缴纳相应数额的土地出让金的,但交多少、怎么交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其实,作为个体,不用去伤脑筋,此事涉及面太广,相信总会有一个妥当的解决方案。个人理解,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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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的就是房屋在建筑设计的时候,在50年的期限之内,只要正常的维修就能够完全居住的功能,但是是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的前提之下,任何建筑物都有一定的保修期。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的保修期合并成为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按照目前我国的房屋类型,50年的保修期可以说得上是终身质保。和房屋保修期不同的是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所购买的是是民用住宅,产权年限在70年。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因为在我国土地都是国家所有开发商只是通过花钱买了70年的使用权,并非买了土地。70年到期之后,国家会收回土地的所有权,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才可能继续使用该土地。所以房屋的使用年限主要还是看土地的使用年限,像商业用地或者是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就在40年到50年。

  • 你要看他是规定商品房的住房性质,如果是住宅巴南区这边就是50年,如果是商住就是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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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的权益规定是分为产权和所属土地使用权。  住房的产权是没有期限。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是自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开发权开始计算,一般商品房是70年,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会想法子融资然后修建住房再销售,等业主取得住房办理完毕房产证好多年就这么过去了,没有一位业主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正好70年的住房。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依法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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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肯定可以去起诉卖方的,时效是你拿到土地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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