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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上限调整上限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上限下调对房屋价格影响有哪些?

157****0139 | 2018-10-26 08:50:18

已有3个回答

  • 142****0861

    今日,武汉市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职工家庭购买首套申请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由过去的60万元下调为5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高额度为5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今年以来,武汉楼市进入“抢房时代”,住房成交火热,出现“千人排队抢房”、“开盘就售罄”的场面。国家统计局发布2月70城房价数据,武汉新建商品住宅价格2月份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6.5%,武汉房价已连续增长13个月。而武汉商品房均价已从去年3月的7900元/平,上涨到今年2月的9100元/平,涨幅约15%。
    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武汉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1510亿元,归集余额773亿元;累计已向45.8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额1249亿元,贷款余额825亿元,个贷率已达106.8%。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武汉公积金个贷率排名第一,贷款余额排名第二。
    据一财网消息,除了前述的下调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外,武汉还将还贷能力系数由45%回调到35%这一全国通行的标准,并下调了缴存倍数法计算公式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系数普遍下调了0.2~0.5不等。湖北房地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研究总监李国政认为,武汉公积金个贷率排名全国第一的另一种解读就是资金池余粮不足,做一定幅度的调整是情理之中的事。
    李国政表示,虽然2015年武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套数占到总量的一半左右,但调低公积金贷款**高额度谈不上是给火热的楼市“泼冷水”,亦影响不了量价齐升的大趋势

    查看全文↓ 2018-10-26 08:50:53
  • 141****4247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70万元。

    查看全文↓ 2018-10-26 08:50:42
  • 141****8107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买房是会受一定影响的, 一般公积金贷款的**高金额不同城市的计算方法和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有些城市是依据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人年龄、和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的,有些城市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额确定的**高贷款金额。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查看全文↓ 2018-10-26 08:50:32

相关问题

  • 聊城市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通知》(聊住金[2015]20号),就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通知》共分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加强风险防范等三部分,其中前两部分与普通购房者关系密切,也备受关注。对于新的公积金政策如何使用,市民仍有不少疑问,记者在市民反映的问题中选择了大家较为关注的话题结合新调整后的政策,进行解读。 放宽贷款条件 新政策中,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在取得购房合同3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另外,市民在外地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而在现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缴存时间可按照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出具的 缴存证明合并计算。这三处亮点,缴存时间放宽、购房合同期期限放宽、异地缴纳时间合并计算,对于刚参加工作或者刚返回聊城的刚需置业者来说,能够减轻他们的置业压力。 新政还调整了**,购买首套房**低**款比例20%;在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同样是20%。**比例的降低,可以让更多暂时没有充裕资金但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年轻人也能够有能力置业。而结清首套房贷款后,也不必等待,短期内就可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提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职工家庭夫妇一方有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贷款办法且具备偿还能力,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高额度50万元,取消职工家庭夫妇单方与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度的差别。新调整的政策打破了单职工、双职工的区别,单身青年**高也可以贷款50万,与原有政策夫妻双方贷款40万、单职工贷款25万相比,这个利好的出台满足了许多单职工购房资金的需求。在调查中,有41%的网友表示“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对自己影响较大,市民张女士说“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改善型住房,比使用商业银行贷款要十分划算。” 另外,贷款年限提高至25年,其中:使用房产抵押贷款提高至25年,保证贷款15年,年限放宽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调整保证贷款政策 新政中,取消了对申请人公积金余额数额的要求,贷款额度不与此挂钩。改为以担保人余额为借款人做保证,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之和须不低于申请贷款额度的20%,至少有一位担保人必须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及省直企业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有稳定收入的在职职工。记者还了解到,对担保人的人数没有限制,只对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有要求。 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主要有有房产抵押、保证贷款两种。房产抵押既可以抵押自己或他人房产证,房产抵押贷款额度的核定,由当地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房屋出具评估报告,根据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购房情况、抵押评估价值、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 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新政提到,职工在缴存地之外的省内任何城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都可以向聊城申请贷款,也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省外异地贷款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市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聊城籍职工也可以享受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在聊城办理贷款的政策,这让许多在北上广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也可以利用公积金回聊城买房,提高了公积金使用率。 开展商转公业务 允许缴存职工将已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申请人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后,持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凭证及相应的购房手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的购房手续无年限限制,贷款**高额度执行我市限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住房贷款提前结清时的剩余本金余额。 这一条新政同样受到市民的高度关注。记者了解到,市民商贷利率虽然不同,但大部分都在6%以上,个别高达7%,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的2.75%,5年以上的3.25%,市民吕先生说,“商业贷款利息太高,如果可转公积金,能省十几万”,聊城市终于出台了这一利好政策,让市民得到了实惠。例:姜女士的房子购置于2012年12月份,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42万,目前还有39万房贷,她的贷款利率 5.63%左右,按照她的计算进行“商转公”,如果利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再贷18年,一个月可以省800块,总体下来可以省18万,商转公的政策让她颇为心动,她表示能够理解该政策是根据聊城实际制定的,希望以后能通过更便捷的操作程序来解决资金压力。 落实租房提取政策 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只需要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房,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商品房则按照本地租金水平、租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放宽购房提取条件 按照新政策,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这就意味着,市民不仅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提取家人的,每套房只限提取一次,提取程序完成后,该凭证不再作为提取依据。 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的,在取得**款支付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款金额。也就是说,如果使用的是房屋抵押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款,但如果是请担保人进行担保则并不能享受这个政策。有市民咨询,今年购买了房屋,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再次申请提取,记者了解到,如果以房屋抵押形式,是可以提取的。 另外,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扩大提取范围 在很多人看来,住房公积金除了买房贷款,并没有什么用,而某些单位也以此为没有为只够缴纳。按照新政,以后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冲抵贷款。 具体来说,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具体提取额度不高于当年缴纳的物业费(需提供2015年9月16号以后的物业费单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缴存职工家庭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正常按时还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保证贷款);也可在提前结清贷款时,一次性提取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但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其他家人的不可提取。

  •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低限制,上不封顶。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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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公积金贷款分两种贷款一种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种是信用贷款。贷款的上限和公积金缴存的基数和缴存年限有关。若是单位比较好的客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高达500W以上。信用贷款一般授信15-80倍,不同的银行差别很大。关键还是看缴存基数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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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别人说是40万,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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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上限和下限,上限是缴存基数的三倍,下限是当地**低工资标准,并按5%的**低缴存比例。比如一个城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是36000,月均3000,那上限就是3000×3×12%=1080,单位加个人就是2160。当地**低工资标准是800元,那下限就是800×5%=40,单位加个人就是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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