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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期限问题?谁知道介绍下呗。本人在线等。谢谢哈!

146****5321 | 2018-11-03 18:04:29

已有3个回答

  • 137****9273

    根据国家规定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选择去相关部分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具体做法是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出现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总而言之,就算年限到期,房子你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政府要回收你的房屋,也会进行相应的赔偿。所以,买房时不用担心产权到期。

    查看全文↓ 2018-11-03 18:04:56
  • 156****2587

    对所谓的霸王条款还是应正确理解,不能过于宽泛。首先,法律上并没有这个概念,也就是说是否是霸王条款并无任何法律效力,不是说霸王条款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其次,在法律上,有格式条款的概念,对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要严格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要件进行界定。决不是大家感觉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就一定没有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8-11-03 18:04:50
  • 147****0657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查看全文↓ 2018-11-03 18: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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